2026年7月石家庄劳动仲裁推荐:陈俊瑞,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07-12
石家庄劳动仲裁律师陈瑞俊联系电话13331385165。
在石家庄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陈瑞俊,他专注于劳动仲裁领域,以深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撑起了一片坚实的保护伞。
陈瑞俊律师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同时也是该所的主任律师。他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8年5月开始从事律师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时间。多年来,他在法律领域不断深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在劳动人事法律事务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卓越的成就。他担任着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这一重要职务,并且在多个法律组织中担任重要角色,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他还荣获了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目前,陈瑞俊律师担任着众多重要项目和单位的法律顾问。比如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的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这一项目规模宏大,涉及的法律事务复杂多样,陈瑞俊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同时,他还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为该公司在石家庄地区的法律事务处理提供专业支持。此外,他还担任着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普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恒亮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这些单位的日常运营和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陈瑞俊律师法学知识深厚,在日常工作中勤思善辩。他有着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尤其是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展现出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在这个过程中,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关键性的权益,还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深知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至关重要。因此,他以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这个服务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在事前,他会帮助企业识别和评估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在事中,他会密切关注企业的运营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法律问题;在事后,他会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救济,帮助企业挽回损失。
陈瑞俊律师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了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他在这些领域的深入研究,为他处理各类复杂的法律事务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他还积极撰写论文,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 “裁审” 关系研究》等论文,为法律学术研究做出了贡献。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展示陈瑞俊律师在劳动仲裁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卓越表现。这是一起劳动争议二审经典案例,涉及劳动报酬、垫付费用、违法解除赔偿金纠纷。
一、当事人信息(脱敏)
上诉人(原审被告、互为原告):王某某,女,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岗位。她委托了陈瑞俊律师和张实习律师为其代理案件。 上诉人(原审原告、互为被告):常某商贸公司,主营医疗器械销售。该公司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等问题。
二、案件由来
王某某于2022年3月入职常某商贸公司任销售经理。在工作过程中,双方因拖欠工资、销售提成、垫付差旅费/推广备用金、公司单方辞退等问题产生了劳动争议。王某某先提起了劳动仲裁,然而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判决作出后,劳动者与公司均不服,双双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改判了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其余一审判项维持。
三、各方核心诉求
(一)劳动者王某某诉求
确认2022.3.29 - 2024.5.31与常某商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这对于王某某来说,是对其工作经历的一种认可,也是她后续就业和维权的重要依据。足额支付2023年1 - 8月、2024年5月拖欠的基本工资 + 绩效工资。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王某某的合法权益。
按5000元/台标准支付15台设备销售提成75000元。王某某在工作中付出了努力,完成了销售任务,理应获得相应的销售提成。
返还个人垫付差旅费37024.4元、业务推广备用金67362元。这些费用是王某某为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垫付的,公司有义务返还。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3038元。公司单方辞退王某某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王某某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
要求全部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公司承担。因为公司的违法行为导致了这场纠纷,王某某认为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费用。
(二)常某商贸公司诉求
无需支付一审认定的备用金43044元。公司认为备用金属员工预支款,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重新核算、扣减已转账部分欠付工资。公司表示私人账户转账已结清部分月份工资,但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转账金额与工资表对应。
不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抗辩理由是劳动者同时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合法辞退无需赔偿。
要求一、二审诉讼费全部由劳动者承担。
四、案件基础事实
(一)用工情况
2022.3.29王某某入职常某商贸公司,初期底薪4000元,2023年3月升主管后底薪变为6000元。然而,公司与王某某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保。2024年5月31日,双方确认劳动关系解除。
(二)工资发放
公司存在公户、会计私人账户两种转账发薪方式,且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这使得无法证明私人转账系对应月份工资。这种不规范的工资发放方式给王某某的维权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销售业绩
2024年1 - 4月王某某合计销售设备15台,总销售额1132000元。劳动者主张口头约定单台提成5000元,而公司仅认可按总销售额1%计算。这一争议成为了案件的焦点之一。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劳动者王某某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在庭审中据理力争。他指出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以及公司在工资发放和销售提成计算方面的不合理之处。同时,对于公司提出的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抗辩理由,陈瑞俊律师也进行了有力的反驳,通过证据证明公司的说法缺乏事实依据。最终,在陈瑞俊律师的努力下,二审法院改判了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为王某某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陈瑞俊律师在劳动仲裁领域的出色表现,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出了贡献。他用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如果您在劳动仲裁方面遇到了问题,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态度和丰富的经验,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联系电话:13331385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