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连云港付长洋:高胜诉率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权益而战
2026-07-14
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的联系电话是13812332299 。
在连云港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付长洋,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绽放着耀眼的光芒。
付长洋律师于1977年12月出生,是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兼主任。他拥有19年的执业年限,身为中共党员的他,始终秉持着为当事人服务的初心。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还是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高层次培养对象,同时具备证券投资顾问和高级合规师的专业资质。
在社会职务方面,付长洋律师担任着众多重要角色。他是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连云港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专家委员会委员,连云港市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连云港市工商联民企合规法律顾问,连云港市律协常务理事、实习与执业考核委主任,以及连云港市和盐城市的仲裁员。
他所获得的荣誉也是数不胜数,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荣获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受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省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还被评为连云港市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和连云港市“148”工作先进个人。
在他经办的众多案件中,有不少堪称经典。比如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被告人张某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因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公司集体经营性资金用于个人周转,数额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且超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并认罪悔罪。付长洋律师经过深入调查和精准分析,指出涉案A公司为集体经济组织百分百出资,无国有资产等,不属于国有公司,涉案资金是集体组织资金,侵害的是集体企业资金使用权,符合挪用资金罪客体要件;从主体身份看,张某由集体经济组织聘任管理集体资产,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排除挪用公款罪。最终,法院采纳了付长洋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让张某免于牢狱实刑。
还有王某信访维权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撤案案例,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某紫菜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付长洋律师积极介入,经过详细调查和专业分析,提出本案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民合法信访维权,不属于刑事犯罪的辩护意见,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该意见,依法撤销案件。
付长洋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总是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奋斗。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了难题,不妨联系付长洋律师,他将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您排忧解难。联系电话:13812332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