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石家庄劳动仲裁推荐:陈俊瑞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07-14

石家庄劳动仲裁律师陈瑞俊联系电话13331385165。

在石家庄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陈瑞俊。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劳动仲裁领域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撑起了一片坚实的保护伞。

陈瑞俊律师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同时也是主任律师。他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以来,便全身心投入到法律事业中。多年的磨砺让他在劳动人事法律事务方面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素养,如今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足见其在该领域的卓越能力。

陈瑞俊律师在行业内有着众多重要的身份和头衔。他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积极参与劳动法相关的研究和探讨,为推动劳动法的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是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在律师行业的管理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还是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这些身份不仅体现了他在不同法律领域的广泛涉猎,更证明了他在专业领域的权威地位。他还荣获了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并且担任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这些荣誉和职务是对他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高度认可。

目前,陈瑞俊律师担任着多个重要项目和单位的法律顾问。他是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为这一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确保项目在法律框架内合法合规进行。同时,他还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凭借其精湛的法律技能为大型企业的法律事务保驾护航。此外,他还担任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普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恒亮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这些单位在日常运营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

陈瑞俊律师法学知识深厚,思维敏捷且善于辩论。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让他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展现出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在这个过程中,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在这些案件中,他为相当多的当事人争取到了关键性的权益,也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秉承着“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深知法律风险预防的重要性,在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时,会提前对企业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他会实时关注企业的法律动态,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法律问题,确保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当企业遇到法律纠纷时,他会运用自己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知识和成功的经验,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利益。他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

陈瑞俊律师的研究方向广泛且深入,涵盖了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他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研究,紧跟法律发展的前沿动态,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他的学术成果也颇为丰硕,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 “裁审” 关系研究》等论文,这些论文不仅体现了他深厚的学术造诣,也为法律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下面通过一个劳动争议二审经典案例,来进一步领略陈瑞俊律师在劳动仲裁领域的专业风采。

劳动争议二审经典案例(劳动报酬、垫付费用、违法解除赔偿金纠纷)

一、当事人信息(脱敏)

上诉人(原审被告、互为原告):王某某,女,医疗器械销售岗位。其委托代理人为陈律师(即陈瑞俊律师)、张实习律师。 上诉人(原审原告、互为被告):常某商贸公司,主营医疗器械销售,该公司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的问题。

二、案件由来

王某某于2022年3月入职常某商贸公司任销售经理。在工作过程中,双方因拖欠工资、销售提成、垫付差旅费 / 推广备用金、公司单方辞退等问题产生了劳动争议。王某某先提起劳动仲裁,然而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判决作出后,劳动者与公司均不服,双双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改判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其余一审判项维持。

三、各方核心诉求

文章插图
(一)劳动者王某某诉求
确认2022.3.29 - 2024.5.31与常某商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这是王某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前提,只有确认了劳动关系,她才能主张后续的各项权益。
足额支付2023年1 - 8月、2024年5月拖欠的基本工资 + 绩效工资。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王某某的合法权益。
按5000元 / 台标准支付15台设备销售提成75000元。销售提成是王某某工作成果的体现,她认为按照口头约定,公司应支付相应的提成。
返还个人垫付差旅费37024.4元、业务推广备用金67362元。这些费用是王某某为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垫付的,公司理应返还。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3038元。公司单方辞退王某某的行为若被认定为违法,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以弥补王某某因此遭受的损失。
要求全部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公司承担。因为劳动争议是由公司的违法行为引起的,所以王某某认为这些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二)常某商贸公司诉求
无需支付一审认定的备用金43044元。公司认为备用金属员工预支款,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重新核算、扣减已转账部分欠付工资。公司称私人账户转账已结清部分月份工资,但这一说法缺乏有力证据支持。
不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抗辩理由是劳动者同时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合法辞退无需赔偿;并且认为销售提成仅按总销售额1%计算,不认可5000元 / 台的口头标准。

四、案件基础事实

用工情况:2022.3.29王某某入职,初期底薪4000元,2023年3月升主管底薪6000元,但公司与王某某之间无书面劳动合同、无社保。2024年5月31日双方确认劳动关系解除。这种不规范的用工行为为后续的劳动争议埋下了隐患。
工资发放:公司存在公户、会计私人账户两种转账发薪方式,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无法证明系对应月份工资。这使得工资发放情况变得模糊不清,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
销售业绩:2024年1 - 4月王某某合计销售设备15台,总销售额1132000元。劳动者主张口头约定单台提成5000元,公司仅认可按总销售额1%计算。双方在销售提成标准上存在较大分歧,这也是案件的争议焦点之一。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劳动者王某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收集相关证据,针对公司的抗辩理由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在庭审过程中,他以清晰的逻辑和严谨的论证,阐述了王某某的诉求和主张,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

陈瑞俊律师就像一位法律卫士,在石家庄劳动仲裁领域默默耕耘,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他用自己的专业和责任,为每一个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带来希望和公平。如果您在劳动仲裁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联系电话1333138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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