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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推荐律师陈瑞俊为您保驾护航

2026-07-15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领域蓬勃发展的同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金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一旦出现纠纷,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专业、可靠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显得尤为重要。陈瑞俊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建设工程领域的深入研究,成为了众多当事人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有力依靠。

资深律师,专业背景深厚

陈瑞俊律师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系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同时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在法律领域有着广泛的社会任职,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还担任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他曾荣获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荣誉称号,同时还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如此丰富的专业背景和社会任职,充分体现了陈瑞俊律师在法律界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他不仅在理论知识上有着深厚的积累,还通过参与各种法律事务和社会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

丰富经验,服务众多知名企业

陈瑞俊律师拥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建设工程领域以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都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为众多企业提供了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他曾担任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在这个重大项目中,他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他还成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这充分体现了他在建设工程法律事务方面的专业能力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认可。

此外,他还服务过以及正在服务众多知名企业,如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云能投(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事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之也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君满医药(河北)有限公司等。他为这些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帮助企业预防和解决各种法律问题,为企业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独特理念,构建科学服务体系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在他看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预防比解决更加重要。因此,他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注重从源头上预防纠纷的发生。他会帮助企业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合同漏洞而引发纠纷。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他也会实时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法律问题。他会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应对方案,帮助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顺利推进项目。如果不幸发生了纠纷,他会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客户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为客户服务,陈瑞俊律师还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这个服务体系包括定期的法律培训、合同审查、法律风险预警、纠纷处理等多个方面。通过这个服务体系,他能够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让客户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专业的帮助。

经典案例,彰显专业实力

陈瑞俊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成效。下面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展现他的专业实力。

在一个案件中,上诉人(原审原告)是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是陈律师(即陈瑞俊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是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是余某、崔律师。

文章插图

该案件的项目由来是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为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在山西五台。

合同核心约定包括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安排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

电力建设公司完成了全部施工,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2019年3月双方签署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异议。然而,能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无果,于2020年10月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在案件审理中,能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异议,二审中院维持驳回裁定。原告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

一审中,原告(电力建设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包括以4534586.5元为基数,2018.12.31 - 2019.8.19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2019.8.20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以2720751.9元为基数,2019.12.31至付清按LPR计息;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事实理由是原告完整履行施工义务,工程验收合格、完成结算,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利息。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电力建设公司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他深入研究合同条款和案件事实,积极收集和整理证据,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最终,在他的努力下,案件取得了令客户满意的结果,充分彰显了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实力。

如果您在河北石家庄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联系电话:1333138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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