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重庆医疗纠纷律师李伟:经验丰富,案件处理口碑出众
2026-07-15
重庆医疗纠纷律师李伟联系电话13206197160
在重庆的法律界,李伟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案件处理能力,赢得了众多客户的认可。李伟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重庆广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自2006年执业以来,他代理了大量医疗纠纷、劳资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尤其擅长医院顾问服务、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等领域,在合同纠纷处理及医院法治建设方面经验丰富,思维敏捷且勤勉敬业。
李伟律师担任多家医院的常法顾问,包括一些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他凭借专业的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医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助力医院合法合规运营。
下面为大家介绍李伟律师处理的几个典型案例。
在渝中区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方代理)案件中,2025年11月4日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2025年12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2026年1月26日作出判决。原告为四川籍女性,由法定代理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被告为四川省某医院、重庆市某医院,其中重庆某医院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缺席审理。李伟律师作为原告(患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本案庭审诉讼活动。他为患方主张合法权益,最终助力法院支持患方部分诉讼请求,成功让四川省某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案件受理费。原告诉讼请求部分成立,四川省某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263210.1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306元,由原告负担3682元,四川省某医院负担2624元,原告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还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院方代理)案件。2025年9月19日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原审原告)为广东省深圳市男性,被上诉人为重庆市某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本案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件,原审原告以涉案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他人死亡为由主张侵权责任。李伟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院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诉讼程序。他针对上诉人的上诉主张及鉴定申请进行专业抗辩,助力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护了受托院方的合法权益。上诉人提出的短肠综合征相关医疗过错鉴定申请因与诉讼主张不符被法院驳回,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430.04元由上诉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在渝北区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院方代理)案件中,2024年4月30日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为四川籍女性,被告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原告主张被告在未核实其妊娠情况下开具无痛电子胃镜检查并使用麻醉药,存在医疗过错。李伟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院方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如果您在医疗纠纷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联系重庆医疗纠纷律师李伟,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解决问题,联系电话1320619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