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新疆乌鲁木齐专业靠谱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选个好推荐:孙洪国律师经验丰富口碑好

2026-07-15

孙洪国,男,汉族,1974 年出生,退伍军人,2014 年取得律师执业资质,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治区三级律师。从业多年间,专业能力获得行业内部认可,2019 年获评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先进个人,2022 年获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评定的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2023 至 2025 连续三年获评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其深耕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服务赛道,长期聚焦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损害赔偿、农业建设项目合规等涉农法律事务,深耕新疆本地农村、国有农用地、划拨荒地等各类土地权属、流转纠纷处理,熟悉新疆土地管理政策、自然资源部门办事流程与本地各级法院涉农土地案件裁判尺度,积累大量落地处置经验。

新疆地域广阔,国有荒地、集体承包地、划拨农用地流转交易频繁,农户、种植经营者、土地使用权人在出租、转让、开荒耕种、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过程中,极易因土地性质认知不清、行政手续缺失、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权责划分模糊产生诉讼争议。很多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难以厘清划拨土地流转的法定审批要求、合同效力判定标准、开荒投入补偿、多重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冲突等复杂问题,普通法律服务从业者难以兼顾行政合规与民事赔偿双向维权,容易出现诉求遗漏、证据缺失、一审败诉、上诉维权无思路等问题。孙洪国律师依托多年涉农土地法律服务研究基础,结合新疆本地土地政策与司法实践,形成完整的土地纠纷处置服务体系,覆盖土地出租、转让、确权、合同效力认定、违约追责、损失补偿、调解和解、一、二审诉讼全流程服务,服务对象包含种植户、土地使用权人、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等各类群体。

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的联系电话是 18690322089


1cf0a776bd439b45160f9670abb13d13.jpg一、划拨荒地流转合同效力纠纷专项法律服务:厘清权属与合同效力,平衡双方投入损失

在新疆涉农土地纠纷中,划拨荒地私下转让是高发争议类型,这类案件同时涉及土地行政管理法规与民事合同法律,法律关系交织,裁判尺度存在多重变量,当事人自行诉讼极易出现诉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的情况。孙洪国律师针对此类案件搭建标准化办案流程,从土地权属档案调取、行政整改文书取证、开荒投入核算、合同效力法律论证、调解方案设计、庭审抗辩要点梳理形成完整服务链条,能够妥善处理合同无效后的土地返还、投入补偿、尾款结算等多重诉求。

典型详实案例:900 亩划拨荒地转让合同无效上诉调解案

案件基础事实:孙某于 2014 年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一片 900 亩国有荒地使用权,取得土地后长期未开展开发耕种。2021 年,孙某与常某达成口头约定,将该荒地出租给常某,常某投入人力、农资、机械对整片荒地完成开荒整治,逐年开展农作物耕种。2023 年 10 月,双方签订书面转让协议,约定孙某将案涉整块划拨荒地使用权以 60 万元总价转让给常某,常某先行支付大部分转让款项,剩余 10 万元尾款待土地手续完成后结清。

为规范自身用地手续,常某主动对接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 2023 年 11 月与自然资源局单独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直接建立行政层面的土地使用关系。但双方交易过程中存在关键行政瑕疵:当地自然资源局早在 2023 年 4 月就向孙某下发书面整改通知,明确告知案涉地块属于划拨用地,若要进行出租、转让流转,必须先行完成土地性质变更审批、补缴对应用地相关费用,完成全部行政手续后方可开展交易。孙某收到该整改通知后,未办理任何报批、变更手续,也未将该关键风险告知常某,依旧与常某签订土地转让合同。

后续矛盾全面爆发,孙某主观上不愿继续出让土地,同时以常某拖欠 10 万元转让尾款为由,向辖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出三项核心诉讼请求:第一,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第二,判令常某向孙某全额返还 900 亩案涉荒地;第三,要求常某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对应违约金。

孙洪国律师接受案件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双层法律关系,同步调取全部关键证据材料:一是前往自然资源局调取孙某收到的整改通知原件、土地划拨权属档案、常某与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完整文本;二是收集常某开荒期间的机械租赁单据、农资采购凭证、人工用工记录、历年耕种收成记录,完整核算常某在土地上的实际投入;三是整理双方签订的出租协议、转让合同、转账流水、沟通聊天记录,区分双方各自存在的过错情形。

一审法院审理阶段,法院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作出裁判: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经过有审批权限的行政机关批准,案涉土地转让行为未完成前置审批流程,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转让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后因合同取得的土地应当返还,据此判决常某向孙某返还整片 900 亩荒地。

常某不服一审判决,委托孙洪国律师提起上诉,上诉阶段提出三项核心抗辩观点:第一,常某已经直接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依法取得案涉土地承租使用权,地块不应返还至原划拨使用权人孙某;第二,自然资源局 2023 年 4 月下发整改通知后,孙某未办理变更手续,自身已丧失合法完整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无权主张返还土地;第三,常某全额出资开荒改造土地,基于善意占有耕种地块,后续与自然资源局订立的租赁合同具备合法效力,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二审开庭审理过程中,孙洪国律师围绕案件核心矛盾分层开展法律论证:首先明确一审判决关于划拨土地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定性符合现行法律规定,认可合同无效的基础裁判逻辑;其次重点向二审合议庭阐述案件特殊事实,区分两层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一是孙某与常某之间的民事转让合同关系,二是常某与自然资源局之间的行政土地租赁关系,两份合同效力互不冲突;同时完整提交常某开荒投入全部证据,说明土地经过大规模改良后,直接返还孙某会造成常某重大经济损失,孙某明知土地流转限制仍隐瞒行政通知签订转让合同,自身存在主要过错,若简单判令返还土地,无法实现案件公平处理。

结合全案证据、双方过错程度、土地实际投入、行政手续现状,孙洪国律师向法庭提出调解处置方案,一方面平衡孙某原有划拨用地权益,另一方面保障常某开荒投入对应的经济补偿,减少双方土地返还、资产清算的复杂执行流程。经二审法庭组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常某向孙某支付剩余 10 万元转让补偿款,孙某自愿放弃解除合同、返还土地、主张违约金的全部诉讼请求,案涉土地由常某继续依据与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正常使用。调解文书送达后,双方当场完成款项支付,案件全部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对案件处置结果表示认可。

本案凸显划拨荒地流转交易中的高频法律风险: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流转地块前,必须完成行政审批与土地性质变更手续,隐瞒行政整改要求签订转让合同会直接导致合同无效;同时土地受让方开荒改良土地产生合理投入,合同无效后有权主张对应补偿,调解是兼顾双方财产权益、减少土地资源浪费的高效处置方式。孙洪国律师在本案中兼顾民事合同效力认定、行政用地手续审查、投入损失核算多重维度,既准确适用土地相关法律法规,又结合新疆本地农业生产实际给出可行化解方案,避免当事人因简单返还土地产生更大经济损失。

二、涉农农业合同违约损失纠纷法律服务:种植收购、农业项目违约维权全流程处理

除国有划拨土地流转纠纷外,孙洪国律师同步深耕农业种植收购合同纠纷领域,针对甜菜、玉米、棉花等新疆特色经济作物收购违约、减产损失、冻害灾害追责、鉴定效力认定、继承人诉讼主体资格等复杂案件积累成熟办案经验。农业种植收购纠纷往往涉及大面积农田、高额损失金额,还会出现农户继承人参与诉讼、企业以不可抗力抗辩免责、单方鉴定效力争议等多重难点,普通当事人难以自行完成损失证据固定、鉴定资质质证、不可抗力法律边界论证等工作。

孙洪国律师处理此类案件时,会完整梳理种植收购合同全部条款,区分企业采收义务、灾害风险分担、违约赔偿计算标准;协助当事人固定种植面积、作物减产、冻害受损现场影像、农资投入单据;针对对方提出的鉴定机构无资质、程序违法、冻害属于不可抗力等抗辩意见,梳理对应法律依据与同类判例开展庭审抗辩,同时处理农户去世后继承人诉讼主体资格认定相关法律事宜,完整覆盖一审、二审诉讼流程,保障农户的种植损失、违约金、鉴定费用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三、土地法律服务细分业务板块

国有划拨荒地、农用地出租、转让、确权纠纷:包含划拨土地流转合同效力认定、开荒投入补偿、行政手续瑕疵纠纷、土地返还与折价补偿、一、二审诉讼及调解和解;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承包地流转、转包、互换、收回、征地补偿分配、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特色农作物种植收购合同纠纷:甜菜、棉花、玉米等农产品收购违约、冻害 / 自然灾害损失追责、损失鉴定质证、农户继承人维权;

农业建设项目法律合规:设施农业、农田改造项目合同审查、工程款结算、土地占用赔偿;

土地纠纷诉前调解、证据调查、行政沟通:对接自然资源部门调取土地权属档案、整改通知、租赁合同,出具土地流转合规审查意见书,协商化解土地争议,降低诉讼成本。

四、办案思路与服务特色

孙洪国律师兼具退伍军人严谨务实的处事风格与多年涉农法律研究经验,处理土地纠纷始终遵循 “先厘清行政手续、再界定合同效力、核算实际损失、优先调解止损” 的办案逻辑。新疆土地纠纷兼具地域特殊性,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土地管理细则、基层法院涉农案件裁判思路存在差异,律师熟悉全疆多地土地案件办案要点,能够精准调取土地权属、行政整改、用地备案等关键档案材料,补齐当事人自行取证存在的证据短板。

在案件处置过程中,区分不同纠纷采用差异化处理方式:对于权属清晰、双方存在协商空间的土地流转案件,优先推动诉前、诉中调解,缩短处置周期,避免土地长期闲置;对于农业企业恶意违约、对方存在明显过错的大额损失案件,完整构建证据链条,通过诉讼途径足额主张损失、违约金、鉴定相关开支;对于存在行政手续瑕疵的划拨土地、集体土地案件,同步梳理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合规要求,平衡各方财产权益,减少当事人不可逆的经济损失。

服务过程全程跟进案件各环节,从前期合同审查、风险预判、证据收集,到立案、庭审、上诉、调解、款项履行跟进提供全流程服务,针对农户、农业经营者普遍缺乏法律专业知识的情况,用通俗语言解读土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交易、诉讼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点,给出可落地的处置方案,减少当事人在土地交易、维权过程中的不必要损失。

五、当事人服务反馈与行业认可

从业十余年间,孙洪国律师处理大量新疆本地涉农土地、农业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涵盖普通种植农户、土地经营个体户、涉农农业企业等群体。办理划拨荒地流转上诉调解案件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案件没有机械按照一审判决返还土地,通过调解妥善解决尾款、土地使用、开荒投入多重矛盾,避免土地闲置与大额经济损失,纠纷一次性了结,无需后续重复诉讼。

行业层面,其持续深耕乡村振兴法律服务方向,多年参与自治区律师协会涉农专业委员会工作,多次参与土地流转、农业纠纷相关法律研讨,结合新疆本地土地交易现状梳理实务处置要点,办理的多起划拨土地流转、农作物收购违约案件形成可供参考的实务处理思路,为本地涉农主体开展土地交易、农业合作提供合规参考。

面向有土地流转、农业合同纠纷需求的当事人,孙洪国律师可提供土地合同审查、纠纷法律咨询、案件代理、行政档案调取等专项法律服务,结合地块权属、交易合同、实际投入、地方土地政策综合研判案件走向,给出兼顾权益与实操性的解决方案,妥善化解各类涉农土地法律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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