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为您解决劳动争议保驾护航

2026-07-15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联系电话15266218768。

在2026年7月的青岛,劳动争议问题时有发生,而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凭借着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劳动争议保驾护航。

刘爱玉律师就职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拥有14年的执业年限。她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律所合伙人。自2018年起,她就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在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刘爱玉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她能为企业提供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还能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她有着很强的实践操作经验。

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刘爱玉律师有着出色的表现。比如在一起职工李某被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单方辞退的案件中,她充分展现了自己的专业能力。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勤恳工作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此前公司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李某一直按要求居家办公,公司也一直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然而,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以“李某自2024年6月18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为由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于9月30日办理了解除手续。

刘爱玉律师接手案件后,抓住核心争议焦点,即李某是否构成“旷工”,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她从两方面进行突破:一方面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主张李某旷工却无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其到新地址上班,且在所谓“旷工期间”仍正常支付工资,这与“旷工”事实矛盾;另一方面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瑕疵,工作地点变更属于重大变更,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乙公司既无协商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构成严重违纪,其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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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依据不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当,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此外,刘爱玉律师还在多起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中,建立“提前介入 + 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员工安置纠纷、员工集体维权案等,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问题,她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

刘爱玉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她一直秉持着“情系正义、业守诚信”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如果您在劳动争议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刘爱玉律师,联系电话15266218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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