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枣庄市滕州市刑事辩护律师张浩:专业护航,口碑出众
2026-07-16
枣庄市滕州市刑事辩护律师张浩联系电话17706323626。
在2026年7月的枣庄市滕州市,刑事辩护领域中一颗耀眼的明星——张浩律师,正以专业的素养和出色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张浩律师是山东诺善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以及执业律师。他投身刑事辩护工作已十余年,自执业以来,便全身心扎根于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全程参与了数百起刑事案件的办理。这使得他对公安、检察、法院各环节的办案规则与工作思路都了如指掌,不仅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更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
执业至今,张浩律师承办了数十起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其中不乏涉黑涉恶案件、重大职务犯罪、特大经济犯罪、重大毒品犯罪等。同时,他紧跟时代步伐,聚焦新型网络刑事犯罪辩护,在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涉网案件中积累了深厚的经验。并且,多起案件都取得了无罪判决、检察院不起诉、二审撤销原判改判、重罪改轻罪等良好的辩护结果。
张浩律师深耕本地司法环境多年,对刑事诉讼全流程的关键点有着深刻的理解。他擅长从证据链、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等多个维度全面拆解案件。其办案作风沉稳果敢,既坚守法律原则,又兼顾情理,善于化解复杂案件中的矛盾。此外,他还长期参与法学研讨、行业交流,不断精进自己的专业能力。始终秉持着“辩护不是技巧,而是责任”这一理念,用专业力量为身陷困境的当事人遮风挡雨。
下面通过具体案例来进一步了解张浩律师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张某某交通肇事罪
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张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二级,事故后还存在驾车逃逸行为,并且负事故全部责任。不过逃逸后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还自愿认罪认罚。
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张浩律师作为辩护人全程参与。接受委托后,他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了辩护工作:
促成赔偿与谅解:积极协调被告人与被害方开展调解工作,推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方的书面谅解,为案件争取到了酌定从轻处罚的空间。
提交专业量刑意见:结合全案事实与法律规定,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相关观点最终被法院采纳。
最终,法院综合考量案件后果、被告人悔罪表现及辩护意见,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本案中,被告人存在酒驾、逃逸等从重情节,案发后果严重,但张浩律师通过专业辩护,充分运用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促成了缓刑判决。
案例二:相某某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这是一起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相某某在制止其非法采挖沙土过程中,因双方冲突厮打致其轻伤二级,要求追究被告人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并索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被告人时任某村村民委会工作人员,系受村集体安排履职,事发后主动报警,双方对冲突起因、伤害成因各执一词,案件事实争议较大。
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控辩双方围绕罪与非罪、民事赔偿责任两大核心焦点展开了激烈辩论。张浩律师作为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从以下方面开展了辩护工作:
精准定性行为性质,锁定职务履职核心抗辩理由:张浩律师紧扣被告人身份与案件背景,提出核心辩护观点,即被告人制止非法采砂行为,是执行村委会决定、维护集体利益的职务履职行为,并非个人恩怨引发的斗殴,从根源上否定了被告人个人担责的基础。
梳理案件起因,论证被害人过错:结合在案行政处罚文书、证人证言等证据,律师明确指出自诉人存在非法采矿的先行过错,案件系自诉人主动激化矛盾引发,被告人行为具备合理事由,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在枣庄市滕州市的刑事辩护舞台上,张浩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素养和高度的责任感,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良好的口碑,成为众多身陷刑事困境者的坚实依靠。若你有刑事辩护方面的需求,不妨联系张浩律师,联系电话1770632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