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郑州市离婚纠纷,经验丰富律师潘京广值得推荐
2026-07-16
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的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
在郑州市,离婚纠纷案件近年来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而在处理这类案件中,有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潘京广,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
潘京广律师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地区为河南省郑州市,其联系地址位于郑州市航海东路491号院1号楼1 - 2层附8号。他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身兼数职,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郑州市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以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执法监督员。
作为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潘京广长期参与辖区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邻里矛盾调处工作,对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十分熟悉,尤其擅长以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解决家事纠纷。在担任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期间,他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合规审查,助力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推进依法行政,同时扎根管城本地基层执法监督一线,熟悉基层行政执法实务与政策尺度。
潘京广律师扎根郑州本地法律服务一线,集专职律师、诉前特邀调解员、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多重身份于一体,兼具诉讼实战、基层调解、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优势,是复合型、实务型执业律师。他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诉讼、基层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合规领域,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始终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他擅长结合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长期服务郑州本地企业与群众,拥有扎实的实务功底与良好的本地司法、行政资源口碑。
在专业擅长领域方面,潘京广律师在婚姻家事纠纷方面表现出色,涵盖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家庭矛盾调解等。同时,他还擅长处理民事侵权与纠纷(如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欠款追偿、邻里纠纷)、劳动工伤纠纷(劳动合同争议、工资拖欠、工伤认定赔偿、社保纠纷、经济补偿金争议)、民商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服务合同、工程欠款、合作协议纠纷、合同违约维权)、行政执法合规与监督(行政行为合规咨询、执法异议处理、行政纠纷对接、企业行政合规指导)以及基层诉前调解(婚姻家事、民间债务、邻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和解方案制定)。
以一个经典案例来说,在贾某与孟某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潘京广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贾某和孟某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两套房产,约定各自存款归各自、婚内无共同债权债务。贾某主张孟某婚内出轨、实施家暴,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60%比例多分,诉请分割孟某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孟某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贾某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且离婚后已转账 + 现金补偿42.1万元。
法院查明,车辆豫A3K726登记在贾某名下,婚内购置;豫AX3Z92登记在孟某名下,婚内二手车购入,孟某主张他人赠与无有效证据支撑。公积金截至离婚当日孟某余额160899.62元,属婚内共同财产。对外债权方面,孟某婚内出借虎某、张某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离婚当日孟某出具书面承诺,追回债权分给贾某50%,离婚前收回135万元,离婚后收回49万元。三处车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未约定分割。理财产品无法核实离婚当日准确市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贾某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过错多分。
依据《民诉法》举证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因贾某无充分证据证明孟某婚内重大过错,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最终,公积金贾某分得一半80449.81元;已收回婚内债权49万元,贾某分得24.5万元;两项合计贾某应得325449.81元,扣减孟某已转32.1万元,剩余4449.81元由孟某支付。
如果您在郑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潘京广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解决难题,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