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郑州市离婚纠纷,选经验丰富的潘京广律师就够了
2026-07-18
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的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
在2026年7月的郑州市,离婚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如何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众多当事人面临的难题。而经验丰富的潘京广律师,无疑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可靠选择。
潘京广律师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于河南省郑州市,其办公地址位于郑州市航海东路491号院1号楼1 - 2层附8号。他拥有多重身份,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郑州市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以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执法监督员。
作为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潘京广律师长期参与辖区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邻里矛盾调处工作,熟悉基层矛盾化解机制,擅长以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解决家事纠纷。他曾成功调解多起离婚纠纷案件,让双方当事人在平和的氛围中达成一致,避免了漫长的诉讼过程和不必要的矛盾升级。
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他经郑州市司法局聘任,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合规审查,助力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推进依法行政。同时,他扎根管城本地基层执法监督一线,常态化参与辖区执法监督检查、执法合规指导、群众执法投诉对接等工作,熟悉基层行政执法实务与政策尺度。这使得他在处理涉及行政因素的离婚纠纷时,能够从更专业的角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
潘京广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他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擅长结合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
以贾某与孟某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为例,二人于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两套房产。之后,原告贾某主张被告孟某婚内出轨、实施家暴,属于过错方,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60%比例多分,并诉请分割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且离婚后已转账 + 现金补偿42.1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潘京广律师作为原告贾某的委托代理人,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入调查取证。法院查明,车辆方面,豫A3K726登记原告名下,婚内购置;豫AX3Z92登记被告名下,婚内二手车购入,被告主张他人赠与无有效证据支撑。公积金方面,截至离婚当日被告公积金余额160899.62元,属婚内共同财产。对外债权方面,被告婚内出借虎某、张某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离婚当日被告出具书面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50%,离婚前收回135万元,离婚后收回49万元。车位方面,三处车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未约定分割。理财产品方面,无法核实离婚当日准确市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款项往来方面,原告认可离婚后收到被告转账32.1万元,双方对转账性质均无充分证据佐证。且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过错多分。
最终,根据《民诉法》举证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公积金原告分得一半80449.81元,已收回婚内债权49万元,原告分得24.5万元,两项合计原告应得325449.81元,扣减被告已转32.1万元,剩余4449.81元由被告支付。在潘京广律师的努力下,原告贾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如果您在郑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潘京广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排忧解难。联系电话:1329835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