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推荐:曹芳芳专业靠谱为您排忧解难
2026-07-18
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的联系电话是18955531420。
在马鞍山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专业靠谱的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她凭借着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赢得了广泛的认可。
曹芳芳自2013年起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执业10年以上。这十余年里,她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对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了如指掌。她熟悉当地法院的办案流程、法官的裁判口径以及地方司法惯例,具备充足的本土化实操经验。
她曾担任过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私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曹芳芳律师的核心业务以民商事为主,涵盖了借贷、建设工程、买卖、劳动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多个领域。其中,她的主打深耕领域包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房地产纠纷,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施工纠纷、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等,都是她从业以来的核心优势业务。同时,她在各类高频常规诉讼业务方面也颇有建树,如处理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合伙协议、居间合同等各类合同纠纷,以及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工伤案件等。此外,在非诉讼企业服务领域,她也能为中小企业和医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签约服务,包括合同起草、审核、修改,企业法律风险排查,商务谈判法律陪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合规方案定制等。
下面通过几个案例来看看曹芳芳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是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被告包括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2023 年 3 月至 5 月,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送至指定工地并签收。之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 975815.35 元,被告已预付 30 万元,尚欠 675815.35 元未付。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注册地址相同、共用工作人员、财务混同、交叉付款,构成法人人格混同;某建设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李某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付款责任主体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以及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曹芳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最终法院判决合同相对方某贸易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 675815.35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还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是某建设工程公司,被告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原告承包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 622166.56 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 56685.19 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案件争议焦点为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曹芳芳律师通过深入分析,最终法院认定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 18 个月,不予支持。判决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 56685.19 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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