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临沂刑事辩护律师李本通,口碑出众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7-18

临沂刑事辩护律师李本通联系电话15192919566。

2026年7月,在临沂的法律界,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李本通,他凭借着出众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口碑,持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李本通律师有着丰富的履历。他毕业于山东大学,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具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2006年10月,他通过了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2009年,他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开启了律师生涯,2017年5月成立山东启权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合伙人至今。他还是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律师擅长的业务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诉讼、劳动争议等。多年来,他历经大小诉讼案件千余件,涉及合同纠纷、房产、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各个领域。他的法律顾问服务对象众多,包括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学校、人民团体、国有大中小型企业、各类民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还有个人和家庭。此外,他所完成的代书、咨询、见证、项目法律论证、合同谈判起草等非诉讼法律事务也共计千余件。

下面通过几个案例,更能直观地了解李本通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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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合同诈骗案(原浙江瑞安法院案件)

公诉机关为某地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朱某(1990年生,山东某地人)、王某(1976年生,山东临沂某地人),二人因涉嫌原诈骗罪被立案羁押于某地看守所。李本通律师和另案王律师担任辩护人。

案件事实是,2016年5 - 11月,朱某、王某预谋作案,虚构两个假名、虚假收货地址,在某地商城内,先小额购货全额付款博取6家商户(某服饰1、某服饰2、某男装、某潮流服饰等)信任,后续大额采购仅付少量货款,停用未实名手机号、拉黑微信拖欠货款。公诉机关指控涉案财物总额552931元,办案机关追回赃物价值258270元,朱某自行退赃30万元;王某被抓捕归案,朱某主动投案自首。

原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辩护人辩护主张变更罪名、调低涉案金额、争取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采信公诉机关数额;王某不构成犯罪中止、非从犯但作用相对较小可从轻;结合自首、全额退赃等情节,判决朱某合同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5万元;王某合同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5万元;在案扣押赃物返还各受害商户。李本通律师通过专业辩护,帮助当事人变更罪名,并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结果。

张某生产、销售假药案(原临沂中院案件)

被告人张某(1967年生,山东某地人),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先后被拘留、取保候审,李本通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某地检察院2019年提起公诉,诉讼期间,因证实张某主观明知假药的证据不足,检察院在李本通律师的据理力争下,申请撤回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准许撤诉。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李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证据的精准把控和有效辩护。

苏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原平邑法院案件)

公诉机关为某地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苏某(1985年生,广西某地)被刑事拘留、逮捕,李本通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在该案件中,李本通律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成功为苏某变更罪名,最终苏某得到了较轻判决,其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维护。

李本通律师凭借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多个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在临沂地区的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需求,不妨联系李本通律师,联系电话15192919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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