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乌鲁木齐专业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为你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2026-07-18
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的联系电话是18109944003 。
在2026年7月的乌鲁木齐,刑事辩护领域有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律师——马德清,他凭借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
马德清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是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同时身兼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等多重重要身份,还是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及昌吉州政协委员,在法律行业与社会履职中均展现出卓越影响力。他以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为核心专长,凭借对刑事案件的精准研判能力和丰富实战经验,在复杂案情中总能构建严谨辩护策略,成功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其专业表现已成为业内标杆。同时,他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领域亦有深厚积累,现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实现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了解马德清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一、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被告人张某、王某、赵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张某开始纠集林某、王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陈某、张某、胡某、吴某等开始纠集林某、王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自此形成以陈某、张某、胡某、林某为首,以林某、王某、周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张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二、辩护思路 马德清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仔细反复看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向被告人询问案件,认真分析,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有异议,认为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发回重审后,委托人张某认罪认罚,故马德清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无异议,但马德清律师认为张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张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且其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张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故决定对张某做罪轻辩护。
三、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四、辩护意见 一审辩护意见:1、被告人张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张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被告人张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张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2、被告人张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3、本案是索要合法债务所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张某,建议对被告人张某从轻处罚。 二审委托人并未委托马德清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发回重审后,委托人重新委托马德清律师担任。
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拨打马德清律师的联系电话18109944003 ,他将为您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