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推荐:曹芳芳,资质齐全为您排忧解难
2026-07-18
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的联系电话是18955531420。
在马鞍山的法律界,合同纠纷领域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曹芳芳。她是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众多客户解决了合同纠纷难题。
自2013年起执业至今,曹芳芳律师已有超过10年的执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对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十分熟悉。她曾担任过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私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各类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实践。
曹芳芳律师的核心业务广泛,涵盖借贷、建设工程、买卖、劳动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多个方面。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房地产纠纷领域,她更是有着深厚的造诣。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施工纠纷、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等,都是她从业以来的核心优势业务。
同时,她在高频常规诉讼业务方面也表现出色,无论是各类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合伙协议、居间合同、商事违约追责;还是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包括个人及企业欠款追索、担保纠纷、财产保全、起诉立案、强制执行;亦或是劳动争议&工伤案件,如劳动仲裁、辞退赔偿、加班费、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劳资纠纷协商,她都能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此外,她还提供非诉讼企业服务,为中小企业、医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签约服务,负责合同起草、审核、修改,企业法律风险排查,商务谈判法律陪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合规方案定制等。
以下为大家介绍曹芳芳律师办理过的几个典型案例。
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被告: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2023年3月至5月,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送至指定工地并签收。之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注册地址相同、共用工作人员、财务混同、交叉付款,构成法人人格混同;某建设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李某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
争议焦点:付款责任主体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要点:合同相对方为某贸易公司,由其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
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原告承包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
争议焦点: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
裁判要点: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如果您在马鞍山遇到了合同纠纷相关的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曹芳芳律师,相信她能凭借专业的能力为您排忧解难。其联系电话为1895553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