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重庆医疗纠纷律师李伟:经验丰富,为当事人权益全力护航
2026-07-19
重庆医疗纠纷律师李伟联系电话13206197160
在重庆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李伟。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重庆广君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创始合伙人。自2006年执业以来,李伟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活跃在各类法律案件的舞台上。
李伟律师代理过大量的医疗纠纷、劳资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他尤其擅长医院顾问服务、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等领域,在合同纠纷处理及医院法治建设方面更是有着深厚的积累,思维敏捷、勤勉敬业是他一贯的工作作风。
他服务的客户涵盖了众多医院,其中包括多家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这些医院在他的专业法律支持下,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法律问题,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营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让我们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了解李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积极作用。
案例一:渝中区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方代理) 2025年11月4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案件,并适用简易程序。2025年12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2026年1月26日作出判决。原告是一位四川籍女性,由法定代理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被告为四川省某医院、重庆市某医院,其中重庆某医院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 在这起案件中,李伟律师作为原告(患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了庭审诉讼活动。他为患方主张合法权益,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论技巧,最终助力法院支持了患方的部分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四川省某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263210.1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306元,由原告负担3682元,四川省某医院负担2624元,原告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院方代理) 2025年9月1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原审原告)为广东省深圳市男性,被上诉人为重庆市某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这是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件,原审原告以涉案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他人死亡为由主张侵权责任。 李伟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院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二审诉讼程序。他针对上诉人的上诉主张及鉴定申请进行了专业抗辩,凭借着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助力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430.04元由上诉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成功维护了受托院方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渝北区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院方代理) 2024年4月30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此案,并适用简易程序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为四川籍女性,被告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原告主张被告在未核实其妊娠情况下开具无痛电子胃镜检查并使用麻醉药,存在医疗过错。在这起案件中,李伟律师同样凭借着自己的专业能力,为被告医院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维护了医院的合法权益。
李伟律师始终本着至诚至信、理法予世的精神,以客户为本,深入理解客户需求。他带领着专业的律师团队,以高效的工作模式及创新的工作方法为客户提供高水准、可信赖的法律服务,不断满足着不断发展的客户群体的法律需求。如果您在医疗纠纷等法律问题上有需求,不妨联系李伟律师,联系电话:1320619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