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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选可靠律师陈瑞俊

2026-07-19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当今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较为常见且复杂的法律问题。对于河北石家庄的当事人来说,在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选择一位可靠的律师至关重要。而陈瑞俊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专业的服务态度,成为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之选。

陈瑞俊律师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如今已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他同时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和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在多个法律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还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荣获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并且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在众多客户的眼中,陈瑞俊律师是一位值得托付的专业法律人士。他曾担任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这一大型项目的成功服务,充分展示了他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处理复杂法律事务的经验。他还成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为该企业在石家庄的相关法律事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除此之外,陈瑞俊律师还服务过以及正在服务众多知名企业。像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等大型工程建设企业,都受益于他的专业法律服务。还有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云能投(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事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之也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君满医药(河北)有限公司等单位,也都聘请他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陈瑞俊律师法学知识深厚,在工作中勤思善辩。他有着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尤其在建设工程领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在这些案件中,他为相当多的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的权益,还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以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在为客户服务时,他能够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无论是在项目开始前为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和防范,还是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及时处理各种法律问题,亦或是在纠纷发生后为企业进行有效的法律辩护,他都能够做到游刃有余。

下面通过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陈瑞俊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典案例

一、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律师(即陈瑞俊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某、崔律师

二、案件基础背景

项目由来

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为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在山西五台。 合同核心约定如下: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
履行事实

电力建设公司完成全部施工,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2019年3月双方签署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异议。 然而,能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无果,2020年10月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前置程序
文章插图

案件审理中能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异议,二审中院维持驳回裁定。原告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

三、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一)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2018.12.31 - 2019.8.19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019.8.20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
以2720751.9元为基数,2019.12.31至付清按LPR计息。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原告完整履行施工义务,工程验收合格、完成结算,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利息。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原告电力建设公司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他深入研究合同条款,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他强调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并且工程已经通过了多方验收合格,被告没有理由拒绝支付工程款。对于利息损失的计算,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了准确的阐述和论证。

在处理管辖权异议时,陈瑞俊律师运用自己对法律程序的熟悉,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主张,确保案件能够在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在财产保全方面,他及时为原告申请,有效地保障了原告的权益,防止被告转移资产。

最终,在陈瑞俊律师的努力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结果,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再次证明了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卓越水平。

对于河北石家庄的当事人来说,如果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陈瑞俊律师无疑是一个可靠的选择。他的专业知识、丰富经验和服务理念,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需求,不妨拨打他的联系电话13331385165,相信他会为您解决问题,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中,陈瑞俊律师将以他的专业和负责,为您的案件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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