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南郑州葛晓波律师,专业靠谱深耕刑事辩护|实战案例分享:陈某兴+涉嫌贪污罪征地拆迁套取补偿款获缓刑案
2026-06-30
一、基础执业履历与教育背景
葛晓波律师为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首席专职律师,拥有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历,具备扎实、系统、完整的法学理论功底。自 2012 年正式踏入法律服务行业,其执业生涯已形成清晰、稳定的发展脉络,前后历经两家专业律所深耕刑事法律领域。2012 年 4 月至 2020 年 8 月,葛晓波律师任职于河南信心律师事务所,以专职律师身份独立承接各类刑事案件,完成从理论知识落地实务办案的完整历练,积累一线会见、阅卷、庭审、与公检法机关沟通的全流程实操经验。2020 年 9 月,葛晓波律师牵头创办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一职,统筹律所刑事业务板块搭建、团队人才培养、案件标准化办理体系建设,带领律所形成以刑事法律服务为核心业务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多年持续深耕刑事赛道,未大面积拓展民商事、行政等其他业务,长期聚焦单一领域钻研,实现专业能力纵向深度沉淀,区别于综合型万金油律师,形成专属刑事法律服务的专业壁垒。
河南郑州刑事辩护律师葛晓波的联系方式:13838185568

二、社会公职与行业荣誉资质
依托长期稳定、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输出,葛晓波律师在郑州本地法律行业、政府法治体系、司法监督体系内兼任多项重要社会职务,具备多层次、跨机构的法治工作参与经验。行业内部层面,其担任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中心副主任,深度参与本地刑事辩护行业规范研讨、疑难案件研讨、青年刑事律师业务培训等行业工作,参与行业标准交流与业务经验分享,是郑州本地刑事法律服务领域核心骨干律师之一。政府法治服务层面,葛晓波律师入选河南省省级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同时受聘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郑州市二七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长期为地方基层政府、法学会提供常态化法律风险咨询、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基层涉法矛盾研判等专业支持,深度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司法监督与听证体系方面,身兼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廉政监督员、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两大职务,常态化参与法院廉政监督工作、检察院刑事案件公开听证活动,从第三方律师视角客观监督司法办案流程,辅助司法机关规范办案、公正处理案件,搭建起律师与司法机关良性沟通的专业渠道。
在个人执业荣誉上,凭借严谨负责的办案态度与当事人广泛认可的服务口碑,获评郑州市二七区 2024 年度优秀律师,该荣誉由属地司法行政机关综合全年案件办理质量、当事人满意度、公益法律服务贡献、行业履职情况综合评定,是属地司法系统对其执业能力与职业操守的官方认可。多重社会公职叠加官方行业荣誉,充分体现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律师行业三方对其专业能力、职业品行、综合协调能力的高度认可。
三、执业专业定位与职业理念
葛晓波律师核心业务方向固定为三大刑事相关板块,分别是刑事辩护、企业与个人刑事合规、刑事控告,全部围绕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诉讼代理展开,形成完整闭环式刑事法律服务体系。其一为刑事辩护,覆盖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全诉讼阶段,针对各类自然人、单位涉嫌刑事犯罪提供全程代理;其二为刑事合规,面向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商贸公司等各类市场主体,提前梳理经营流程内潜藏刑事法律风险,搭建合规管理制度,从源头规避刑事追责;其三为刑事控告,针对企业、个人遭受刑事侵害的情形,协助固定证据、起草控告材料,对接公安机关立案追责,维护受害方刑事层面合法权益。
长期执业过程中,葛晓波律师确立稳定且清晰的执业宗旨:诚信、敬业,以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宗旨贯穿案件委托、会见沟通、文书撰写、庭审辩护、全流程跟进每一个环节。其职业认知清晰界定律师与委托人的权责关系,认为律师全部工作重心应当完全向当事人倾斜,受理案件后全部工作目标均围绕降低当事人法律损害、规避不利法律后果展开,坚定将委托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在专业素养层面,葛晓波律师认为一名合格的刑事律师,除完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储备外,更需要坚定的胜诉信念、稳定顽强的心理素质,面对复杂疑难案件、不利办案节点能够保持理性判断,持续挖掘案件程序、实体层面全部辩点。
四、公益法律服务与行业赋能工作
在有偿案件代理之外,葛晓波律师持续开展常态化公益法律宣讲与普法服务,主动发挥专业优势向市场主体普及刑事法律风险知识。针对医疗行业从业者,专门面向郑州本地执业医师开展医疗领域刑事法律风控专题授课,结合医疗行业常见刑事风险场景拆解法律规定,帮助医务工作者区分合法诊疗行为与刑事犯罪边界,规避执业过程中的刑事法律隐患。针对各类民营企业经营者、企业法务人员,定期开展企业刑事合规系列公益讲座,围绕企业经营、资金往来、生产销售、用工管理等高频风险环节讲解合规要点,协助企业建立事前风险防范意识。
各类普法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授课费用,仅以传播刑事法律知识、降低市场主体刑事违法概率为核心目标,授课内容贴合本地行业实际经营现状,案例通俗易懂、法律解读落地实用,收获企业、医务从业者群体广泛正面评价。同时,依托律所主任身份,葛晓波律师持续开展青年律师带教工作,向年轻执业律师传授刑事案件会见技巧、证据梳理方法、与公检法沟通逻辑、庭审辩护实操经验,助力本地刑事法律服务行业人才梯队建设,履行律师行业传帮带的社会责任。
案例:陈某兴 + 涉嫌贪污罪征地拆迁套取补偿款获缓刑案
一、案件背景与完整案发经过
本案当事人陈某兴,系豫南某县乡镇下辖行政村村委会副主任,2019 年当地启动南水北调配套桥梁引桥征地拆迁安置工程,乡镇政府委托各村村委会协助开展土地丈量、宅基地权属核实、补偿登记、资料上报等行政辅助工作,村委会干部属于法律规定的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
陈某兴家庭经济条件普通,家中两个孩子在读高中,父母常年患病需要医药费,征地拆迁工作开展期间,其知晓本村部分闲置宅基地未确权登记,政府补偿标准较高,遂产生套取拆迁安置补偿款的想法。陈某兴找到本村一名无宅基地、长期在外务工的村民,以该村民名义伪造宅基地转让协议、收条、土地权属证明全套材料,刻意隐瞒案涉地块实际归村集体所有、不存在该村民宅基地的客观事实,将伪造全套材料提交乡镇拆迁办审核登记。
乡镇拆迁办工作人员仅做书面形式审查,未实地复核土地权属、走访村民核实转让事实,最终审批通过陈某兴提交的虚假材料,共计发放拆迁安置补偿款 6 万元,款项打入陈某兴借用的村民银行卡,陈某兴取现后全部用于偿还家庭外债、支付父母医药费与子女学费,未用于挥霍。
2021 年县纪委监委开展南水北调征地补偿专项巡察,群众匿名举报本村拆迁补偿存在虚假登记问题,巡察组调取全部补偿档案比对,发现陈某兴提交的转让协议签字笔迹、土地四至范围与村集体台账严重冲突,随即移送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监察机关依法传唤陈某兴,陈某兴初期心存侥幸,仅承认少量违规操作,未完整供述全部伪造材料、套取资金全过程,监察机关固定虚假书证、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完整证据链后,以陈某兴涉嫌贪污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诉机关指控:陈某兴身为村委会副主任,协助政府从事征地拆迁公务,利用职务便利伪造材料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 6 万元,数额较大,构成贪污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实刑,不适用缓刑。家属得知指控量刑建议后极度焦虑,担心当事人留下案底、失去村干部身份,子女政审受到终身影响,多方打听后委托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葛晓波主任全程辩护。
二、家属委托与葛晓波律师团队介入
2022 年 3 月,陈某兴家属携带监察机关起诉意见书、全套案卷复印件来到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葛晓波律师。家属核心诉求:一是争取缓刑,避免当事人收监服刑;二是尽可能降低罚金,减轻家庭经济压力;三是消除子女政审受刑事处罚记录的风险。
葛晓波律师接待家属后,第一时间梳理本案三大核心风险:第一,贪污 6 万元已达到贪污罪数额较大标准,法定量刑区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第二,当事人初期未如实供述,存在不构成坦白、无法从轻处罚的不利情节;第三,征地补偿属于国家专项资金,司法实践中对涉农贪腐案件从严打击,缓刑适用门槛更高。
接受委托当日,葛晓波律师完成委托手续、授权委托书、律所公函,次日即刻前往县看守所会见陈某兴,开启全流程辩护工作。
三、全流程办案工作
(一)十余次看守所深度会见,稳定当事人心态、固定有利供述
葛晓波律师先后 11 次前往看守所会见陈某兴,单次会见时长均超过 90 分钟,分阶段完成多重工作:
权利告知与情绪安抚:陈某兴被羁押后极度恐慌,担心自己坐牢、家庭破碎、子女前途被毁,多次情绪崩溃。葛晓波律师耐心讲解贪污罪法律规定、从轻减轻量刑情节、缓刑适用条件,告知其如实供述、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对案件走向的决定性作用,消除当事人恐慌抵触心理,建立信任基础。
完整还原案件客观事实:逐笔核对伪造材料的起因、资金去向、套取款项用途,区分 “主观恶意” 与 “生活所迫”,固定全部款项用于家庭刚需、无挥霍、无转移隐匿赃款的关键供述,同步记录陈某兴父母重病、子女就学、家庭无稳定收入的客观家庭困难事实。
梳理监察调查阶段笔录矛盾点:陈某兴前期监察谈话存在多处前后不一致表述,葛晓波律师逐条核对笔录差异,向当事人解释供述矛盾对定罪量刑的负面影响,指导当事人在后续检察讯问、庭审中客观、稳定陈述全部事实,不再刻意隐瞒。
同步家属沟通:每次会见后,葛晓波律师第一时间将当事人身体状况、思想动态、案件进展同步告知家属,指导家属筹备全额退缴 6 万元赃款,提前准备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村民联名求情信、父母病历、子女在校证明等全套从轻证据材料。
(二)全面阅卷,梳理证据漏洞,搭建完整辩护证据体系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葛晓波律师第一时间申请阅卷,完整调取监察调查卷宗、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书证、银行流水、证人证言、巡察核查报告等全部卷宗材料,逐页标注证据疑点、控方证据薄弱点:
虚假转让协议仅有书面材料,无转让款项转账记录、无在场见证人证言,监察机关未核实土地真实权属;
套取 6 万元补偿款全部银行取现流水,对应同期医院缴费单据、学费缴费凭证、外债还款转账记录,可完整印证款项用于家庭刚需;
陈某兴任职期间长期无偿协助村里处理民生事务,村委会、村民可出具材料证明其日常履职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
阅卷完成后,葛晓波律师团队召开专项案件研讨会,团队律师分别从主体身份、主观恶性、犯罪数额、退赃悔罪、社会危害性、涉农案件政策适用六大维度研讨辩点,形成 3000 余字书面审查起诉辩护意见,同步提交全套从轻佐证材料。
(三)多轮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提交专业法律意见
葛晓波律师先后三次预约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案情,每次沟通时长均超过一小时,向检察官完整阐述本案从轻处罚的全部事实与法律依据,重点提出:本案区别于主动谋求私利、大肆挥霍的贪腐案件,当事人因家庭重大经济困难临时犯错,主观恶性极小,且愿意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无任何前科劣迹,基层村干部日常服务群众,社会危害性较低,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议调整量刑建议,适用缓刑。
检察官充分听取辩护意见后,组织家属办理全额退赃手续,陈某兴家属一次性上缴 6 万元违法所得,检察院出具赃款收缴凭证,纳入从轻量刑依据。
四、控方指控与本案核心不利风险梳理
主体定性无争议:陈某兴作为村委会副主任协助政府征地,属于从事公务人员,贪污罪主体适格;
客观行为证据完整:伪造协议、虚假上报、套取补偿款 6 万元的书证、流水、证人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定罪基础扎实;
初期供述存在隐瞒情节,不具备自首,仅能认定坦白;
涉农征地资金属于国家惠民专项资金,司法实践对此类犯罪打击力度大,同类案件多数判处实刑。
五、葛晓波律师分层精细化完整辩护思路
(一)主观恶性层面辩护:区分恶意贪腐与生活所迫临时犯罪
当事人无长期预谋贪腐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多次套取补偿款、大规模侵占国家资金的行为,仅单次涉案 6 万元,涉案金额在贪污数额较大区间内处于较低水平;
全部赃款未用于奢侈消费、投资、转移隐匿,全额用于父母重病医疗、子女学费、偿还家庭外债,不存在非法占有资金肆意挥霍的恶劣情节;
陈某兴此前十余年村委会工作中,无任何违规违纪、侵占集体资产记录,日常主动帮扶村内困难群众,群众口碑良好,本次犯罪属于一时糊涂,临时产生犯罪念头,主观可改造性极强。
(二)客观危害层面辩护:社会危害性显著低于同类贪腐案件
涉案地块仅单次套取 6 万元,未造成大规模集体资产、国家资金损失,案发后全额退缴赃款,国家经济损失完全挽回,无实际财产损害后果;
陈某兴主动配合监察、检察、法院全部办案流程,全程无抗拒调查、串供、毁灭证据行为,认罪悔罪态度彻底;
村委会、本村村民联名出具求情材料,证明当事人长期服务基层,日常积极配合乡镇各项惠民工作,判处缓刑不会对基层村务管理、征地工作造成不良示范影响。
(三)法定、酌定从轻量刑情节完整论证
坦白情节:移送审查起诉后完整、稳定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如实交代伪造材料、套取资金全过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
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家属在审查起诉阶段一次性全额上缴 6 万元赃款,挽回国家全部经济损失,属于重要酌定从轻情节;
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接受法律处罚,依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初犯、偶犯:陈某兴无任何刑事、行政违法前科,本次系初次犯罪、偶然犯罪;
特殊家庭客观困难:父母身患慢性病长期服药,两名未成年子女在校就读,家庭唯一收入来源为陈某兴村务补助,若判处实刑收监,家庭将失去经济支撑,未成年子女、患病老人无人照料,存在人道主义从宽空间。
(四)缓刑适用法律论证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贪污数额较大,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坦白、初犯,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适用缓刑。本案当事人全部满足上述条件,请求法院综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其适用缓刑。
六、一审庭审完整对抗细节
案件移送法院后,葛晓波律师提前与承办法官电话沟通,递交完整版书面辩护词、全套家庭困难、村民求情、退赃凭证证据。庭审当日,法庭依法公开审理本案,公诉人当庭坚持原量刑建议,认为涉农贪腐应当从严惩处,建议实刑。
葛晓波律师当庭发表完整辩护意见,重点针对公诉人 “从严打击” 观点展开对抗辩论:
第一,宽严相济政策核心是区分案件情节,对主观恶性深、多次贪腐、拒不退赃、造成重大损失的村干部从严,对临时犯错、全额退赃、家庭困难、悔罪彻底的初犯应当从宽;
第二,本案 6 万元赃款全部用于家庭生存刚需,无任何牟利挥霍行为,社会危害性远低于同类多次套取百万补偿款的贪腐案件;
第三,当事人已全额挽回国家损失,认罪认罚,社区出具评估意见同意适用缓刑,不存在再犯罪风险。
庭审中陈某兴当庭深刻悔过,向法庭、国家、村民诚恳道歉,承诺今后严格遵纪守法,踏实做好基层村务工作。合议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全部意见,当庭组织短暂合议,充分考量辩护意见。
七、最终裁判结果
法院采纳葛晓波律师全部核心辩护观点,认定陈某兴犯贪污罪,综合坦白、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初犯、家庭困难、社会危害性较小等全部从轻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当事人无需收监服刑,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法律法规即可,保留正常人身自由,家庭生活不受重大冲击,子女政审仅留存缓刑记录,无实刑服刑的严重负面影响,家属对判决结果高度认可,专门向葛晓波律师团队赠送锦旗致谢。
八、案件复盘与葛晓波律师辩护心得
本案属于典型基层村干部涉农贪污轻罪案件,辩护核心突破口并非否定定罪,而是通过深挖主观恶性、资金用途、家庭客观情况、全额退赃等多重从轻情节,抵消司法机关对涉农贪腐从严打击的量刑倾向。
办理此类案件三大关键:第一,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第一时间推动全额退赃,挽回国家损失是争取缓刑的基础;第二,充分收集村委会、村民、医疗机构出具的客观佐证材料,用人道主义事实软化量刑尺度;第三,庭审精准区分 “恶劣贪腐” 与 “生活所迫临时犯罪”,引导合议庭客观评价当事人社会危害性,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论证缓刑无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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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2026年7月河南郑州葛晓波律师,专业靠谱深耕刑事辩护|实战案例分享:陈某兴+涉嫌贪污罪征地拆迁套取补偿款获缓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