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山东泰安刑事辩护推荐:刘伦律师,实战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07-21
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联系电话18853810068。
在山东泰安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刘伦。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刘伦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和专利代理师。他担任着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青年文体委员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还是泰安市岱岳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事、泰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以及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并且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被评为泰安市优秀律师。
自2016年起,刘伦多次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刑事辩论赛,在2018年参加华东六省一市辩论赛时,他所在的团队荣获“团体优秀奖”,个人也荣获“优秀新人奖”。此外,他还是泰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泰安市法治医保志愿服务团成员。
刘伦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诸多经典案例。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其中一个案例。
于某某及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例
案情简介
于某某从事物流运输行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购买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被税务局发现并移交公安机关,于某某因此被采取强制措施。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刘伦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介入本案,成为于某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刘伦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他认为于某某从事物流行业正当经营,购买相应发票数额不大,对国家的金融监管和抵扣税款损害不大。经刘伦后期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后,承办检察官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同意对于某某和其公司进行合规审查,审查通过后最终对于某某作不起诉的决定。
辩护思路
刘伦认为于某某的行为虽然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但是犯罪数额和情节危害性不大。因此,他认为于某某不应当被批准逮捕。
客观方面:于某某并不是直接从事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他成立公司后一直从事物流行业,并未从事任何违法行为。其公司已经成立多年,且常年从事物流行业,正常经营自己的主要业务,只是根据某些客户的需要购买了部分发票。主观方面:于某某购买发票并不是为了进行抵扣,而是为了某些客户的需要,因此主观上并不是积极地寻求犯罪。
社会危害性方面:于某某的行为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不应受到刑法处罚。
逮捕必要性方面:于某某涉嫌罪名和事实不符合法定的逮捕条件,不具有逮捕必要性,刘伦请求相关部门对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
除了这个案例,刘伦还成功办理了多起刑事案件。比如张某某涉及烟草非法经营罪,前期在侦查阶段经过他多次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陈某某涉及外汇对敲非法经营罪,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他进行流水分析,剔除相应的非对敲的流水事实,成功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缓刑的判决;张某某涉嫌挪用公司公款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他多次与公安机关及其后期检察院沟通,在偿还公司款项后最终争取到不起诉;巩某某涉嫌贷款诈骗罪,他在公诉阶段介入后,积极与公诉机关进行沟通,剔除合法的支出流水金额,最终帮助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
如果您在刑事法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联系电话18853810068,他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