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吉林省长春市刑事辩护律师推荐:王兴志服务好口碑佳
2026-07-21
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吉林省长春市刑事辩护律师王兴志的联系电话是13904304246 。
在吉林省长春市的法律界,王兴志律师可谓是一颗耀眼的明星。他是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拥有着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卓越的刑事辩护经验。
王兴志律师毕业于东北师大中文系及美国美洲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他曾任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原长春市法律顾问处)主任30余年,在这30多年的时间里,他带领律所不断发展壮大,使其成为了全国前列的律师所,无论是规模、固定资产还是高级人才方面,都有着出色的表现。该律所曾是全省十佳律师所的排头兵,荣获全国24家文明窗口所、全国二十家部级文明所、全国优秀律师所等称号,还是国务院颁发的全国两家扶、助残先进律师事务所之一,并且荣立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三次。
王兴志律师不仅在律所管理方面成绩斐然,在学术研究上也颇有建树。自1984年以来,他在省、市及国家级杂志发表论文二十五篇,还在全国、省、市级研讨会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各一篇。他参与著作五部,其中《经济法》《现行刑法及解释分条汇编》及《经济合同法规分条汇编》任副主编,《律师辩护与代理方略》及《现代市场竞争指南》两书为编者。
在社会兼职方面,王兴志律师也是身兼数职。他是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监事长、长春市律师协会会长,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省及长春市人大立法顾问,还担任长春市政府、中国“一汽”、长影集团、中东集团等近百家法律顾问,欧亚集团独立董事,长春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吉林省司法警官学院客座教授。
多年来,王兴志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留下了许多经典案例。其中一起“是故意伤害致死,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令人印象深刻。被告人艾某是新疆人,2018年3月因盗窃被拘留,案发时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由于本案涉嫌新疆人暴力犯罪,新疆公安厅和驻吉工作组也介入此案。在被告人家属找到王律师前,曾请过一个律师,但因民族观念及语言沟通障碍,被告人对汉族律师十分不信任,解除了对原律师的委托。在王律师代理其与对方进行民事部分调解时,被告人还误会王律师出卖他们的利益,以解除委托相威胁。
面对重重困难,王兴志律师没有退缩。他不顾自己踝骨骨折的情况,拄着双拐多次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并与家属沟通,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让他们不要和蒙受委屈的艾某离婚,要把已怀孕的孩子好好等待生产下来。他还多次去检察院阅卷查看录像,按秒来分析判断案情,最终得出了本案犯罪事实的准确认定。被告家属被王律师的真诚、能力和敬业精神打动,才没有解除委托。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明确写出:采纳了王兴志律师对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艾某有期徒刑五年。这个结果让被告人家属非常满意,他们制作了锦旗送到律所,上面写着“护法律公正,树律师风格”,简单十个字,表达了当事人对王律师人品的敬重。这个案子不仅实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还挽救了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更维护了汉维两族的民族关系。
王兴志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素养、敬业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辩护能力,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如果您在吉林省长春市遇到刑事法律问题,不妨联系王兴志律师,他的联系电话是13904304246 ,相信他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