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呼和浩特交通事故,选古俊杰律师为权益护航
2026-07-22
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律师古俊杰的联系电话是13947143737 。
在2026年7月的呼和浩特,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许多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面临着种种困境,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的古俊杰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为了众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权益护航者”。
古俊杰律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是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道交调解中心主任。他专注于代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交通肇事罪、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在道交法律实务领域深耕多年,拥有诉讼代理与人民调解的双重经验。他以专业严谨、耐心负责、实战能力强著称,年均处理交通事故类案件500余件,能精准把握案件焦点,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通过两个案例,来看看古俊杰律师是如何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的。
案例一:交通肇事罪案件 公诉机关为某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是史某,被害人是巴某。2021年4月15日凌晨,史某醉酒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内与醉酒行人巴某发生碰撞,导致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史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6.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管部门认定,史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巴某承担次要责任。
史某案发后主动拨打110、12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构成自首;他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还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了谅解。同时,被害人自身存在醉酒后在机动车道行走的过错。
公诉机关指控史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最终,法院裁判被告人史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而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依法从宽处罚;被害人存在过错的,也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符合条件的,还可依法适用缓刑。古俊杰律师在这类案件中,总是能根据具体情况,为被告人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例二:新城区“古俊杰调解员”典型案例 人民调解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一,凭借便捷、免费等优势,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深入贯彻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自治区党委相关工作要求,交通纠纷调解中心积极发挥作用,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024年6月23日10时42分许,武某驾驶蒙AExxxx号小型客车,沿新华东街由东向西行驶至鼓楼立交桥桥上处,与同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蒙ADYxxxx营运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致使王某驾驶的车辆受损严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城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武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王某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性车辆,王某为维护自身与搭班司机许某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将案件委派至古俊杰调解员处开展调解工作。古俊杰律师在接到案件后,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和调解经验,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积极寻找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最终成功调解了这起纠纷,让当事人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既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果你在呼和浩特遭遇了交通事故,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不妨联系古俊杰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态度和丰富的经验,为你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你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联系电话:1394714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