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专项法律服务:孙洪国律师结合孙某常某 900 亩划拨荒地流转上诉案,详解划拨土地转让司法认定规则
2026-07-01
一、孙洪国律师个人专业履历|乡村振兴土地法律服务深耕专家
孙洪国,男,汉族,1974 年出生,退伍军人出身,2014 年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资质,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治区三级律师,是新疆本地专注乡村振兴、农业土地全链条纠纷的实战型专业律师。从业十余年间,凭借扎实土地法律功底、基层农业实务经验、退伍军人严谨务实的办案风格,多次获得行业官方表彰:2019 年获评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先进个人;2022 年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联合授予 “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2023、2024、2025 连续三年获评自治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是新疆土地流转、农业项目、土地侵权赔偿领域认可度极高的一线办案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的联系电话是 18690322089

其核心研究与执业方向高度聚焦乡村振兴法律服务赛道,深耕新疆本地农牧区土地纠纷,业务覆盖国有划拨荒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作物种植回收购销、农业生产损失赔偿、涉农基建项目用地争议四大核心板块,常年承接乌鲁木齐及北疆各地州农牧民、种植企业、合作社土地相关诉讼、调解、非诉合规业务,熟悉新疆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审批流程、农牧区土地管理地方性政策,能够精准结合《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土地合同编、农村土地承包相关司法解释处理各类疑难涉农土地案件,尤其擅长处理划拨土地转让效力认定、开荒土地投入补偿、土地转让合同无效后利益平衡等裁判尺度模糊、当事人矛盾尖锐的复杂案件,经手大量一审、二审、调解结案的标杆土地纠纷案例,切实化解农牧民与企业之间多年土地矛盾。
二、核心专业领域・全品类涉农土地纠纷实战处置・标杆详实胜诉案例
一、国有划拨荒地流转合同效力纠纷|划拨土地转让、开荒投入、权属多重争议专项代理
核心擅长:划拨荒地转让合同效力认定、土地租赁合同与转让合同冲突、开荒土地投入补偿、自然资源局土地权属变更、土地转让欠款违约纠纷、合同无效后土地返还与价款调解平衡
详细完整案情
本案系乌鲁木齐近郊国有划拨荒地转让重大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因划拨土地转让手续缺失、土地权属状态变更、开荒投入成本、剩余转让款拖欠多重矛盾,历经一审判决、二审上诉,最终经孙洪国律师全程代理促成二审调解,一次性化解双方全部对立诉求,案件履行完毕无后续争议。
案件基础事实:原告孙某于 2014 年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一处 900 亩国有荒地使用权,取得土地后长期闲置未开展开发耕种。2021 年,孙某与常某达成口头租赁合意,将整块划拨荒地出租给常某经营,常某接手后投入大量人力、机械、农资对荒地进行全面开垦、平整、改良土壤,持续耕种使用两年多,土地生产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2023 年 10 月,双方协商变更交易性质,签订书面土地转让协议,约定孙某将案涉 900 亩划拨荒地使用权以总价款 60 万元一次性转让给常某,约定常某分期支付转让款,土地交付后完成权属变更手续。
合同签订后,常某按约定支付大部分转让费,剩余 10 万元尾款尚未结清;同期,常某为规范用地手续,主动对接当地自然资源局,于 2023 年 11 月与自然资源局直接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建立起与行政主管机关直接的土地使用法律关系。但交易过程中出现关键行政风险:当地自然资源局早在 2023 年 4 月就已向原使用权人孙某下发书面整改通知,明确告知该地块为划拨用地,如需流转、转让必须先行办理土地性质变更、补缴相关用地费用,完成审批后方可交易,孙某收到通知后未采取任何整改、报批手续,直接隐瞒土地手续瑕疵与常某签订转让合同。
后期双方矛盾集中爆发:孙某因自身不想继续出让土地,以常某拖欠 10 万元尾款为由,诉至辖区人民法院,提出三项核心诉讼请求:一是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二是判令常某全额返还案涉 900 亩荒地;三是要求常某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赔偿金。
核心案件难点(多重法律冲突,普通代理人极易败诉)
划拨土地转让法律效力定性争议:划拨土地未经政府批准、未变更用地性质直接私下转让,合同是否应当认定无效,一审与上诉双方存在完全对立的法律观点;
双重土地法律关系冲突:常某一方面与孙某签订民间转让合同,另一方面已经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官方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两份合同权利主体、土地使用依据完全不同,土地最终权属归属难以界定;
开荒投入补偿空白风险:常某全额出资开垦改良荒地,若一审直接判决合同无效、土地返还孙某,常数年开荒投入将无任何补偿渠道,会产生巨额经济损失;
双方诉求完全对立无和解基础:孙某主张收回土地、索要违约金;常某主张自身已取得官方用地手续、不应返还土地,同时拒绝支付剩余 10 万元尾款,双方均不肯让步,一审判决后矛盾进一步激化;
行政前置程序瑕疵:孙某明知自然资源局要求变更土地手续却拒不履行,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但一审法院仅直接认定合同无效,未考量常某实际投入、行政合同效力等平衡因素。
孙洪国律师完整办案细节
全面调取行政档案,锁定案件核心关键证据
接受常某二审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当地自然资源局调取完整书面档案,取得 2023 年 4 月向孙某送达的土地手续变更通知书原件、送达回执,固定孙某明知划拨土地禁止私自转让、拒不履行审批义务的完整过错证据;同时调取常某与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土地备案材料,区分民间转让合同与行政土地租赁两种独立法律关系,明确常某已取得行政机关认可的合法用地使用资格,形成完整证据链。
分层梳理法律观点,二审庭审逐项反驳一审判决逻辑漏洞
庭审中,孙洪国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提出三项完整上诉抗辩意见:第一,孙某在自然资源局下发整改通知后,未办理任何划拨土地转让审批手续,自身早已丧失合法完整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基础,无权主张返还土地;第二,常某已与自然资源局订立国有土地租赁合同,该行政合同具备公示效力,是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依据,不应因原转让合同无效直接判令返还土地;第三,案涉荒地全部开垦、土壤改良投入均由常某独自承担,若直接返还土地,孙某无偿占有全部开荒增值收益,明显违背公平原则,一审判决未考量实际投入损失,裁判结果失衡。
兼顾双方经济利益,设计可落地调解方案,化解对立僵局
孙洪国律师并未单纯追求改判,而是充分考虑双方现实诉求:孙某诉求收回剩余转让款、挽回土地预期收益;常某诉求保留多年开荒投入对应的经济补偿,避免土地返还带来全部损失。在法庭主持调解阶段,精准测算土地开荒投入、土地现有增值、剩余转让尾款三者差额,提出折中调解方案:由常某向孙某支付剩余 10 万元补偿款,孙某当庭撤回全部起诉、上诉诉求,不再主张解除合同、返还土地、支付违约金等全部权利。
全程跟进调解文书拟定、款项交付、案件结案全流程
调解协议达成后,逐条核对协议条款,明确款项支付时限、土地使用现状、双方再无其他争议的兜底约定,规避后续重复诉讼风险;全程陪同双方完成款项现场交付,对接法院出具正式民事调解书,确保文书具备强制执行力,案件一次性履行完毕,彻底消除双方后续纠纷隐患。
案件最终胜诉与调解成果
二审法院充分采纳孙洪国律师全部代理意见,组织双方达成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常某一次性向孙某支付 10 万元补偿款,孙某自愿放弃解除合同、返还土地、主张违约金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就案涉 900 亩划拨荒地再无任何民事争议,调解书当场生效,款项即时结清,案件全部履行完毕。
本案实现双向满意结果:孙某足额收回转让尾款,实现出让土地的经济收益;常某无需返还多年开垦改良的荒地,依托与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持续合法耕种,前期大额开荒投入全部得到保全,避免数百万元投入损失。该案成为乌鲁木齐地区划拨荒地转让合同无效纠纷平衡双方利益的典型调解判例,为同类农牧区划拨土地流转争议提供完整办案参考思路。
累计同类案件业绩:孙洪国律师累计代理国有划拨荒地、集体土地流转类纠纷案件百起以上,覆盖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伊犁等北疆农牧区,擅长处理划拨土地转让效力认定、开荒投入补偿、土地租赁与转让交叉纠纷,能够结合新疆本地土地行政政策,平衡农户、种植企业、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三方法律关系,通过诉讼、调解双路径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土地经营损失。
二、甜菜种植收购合同违约损失纠纷|农业种植购销、冻害损失、继承人诉讼主体专项代理(简要业务覆盖)
除划拨土地流转纠纷外,孙洪国律师深耕农业种植回收全链条法律服务,长期处理糖料作物、粮食、经济林果种植收购违约索赔案件,精通农作物冻害、减产、收购延误造成的损失认定、第三方损失鉴定效力、农户继承人诉讼主体资格认定、不可抗力免责抗辩反驳等涉农合同难点。曾代理农户起诉糖业公司甜菜收购违约二审案件,成功驳回企业不可抗力、鉴定无效、主体不适格全部上诉理由,二审维持一审全额赔偿判决,为种植农户挽回百万级农业生产损失,充分保障基层种植户合法财产权益,是新疆少数同时精通土地权属争议与农业购销违约两大涉农赛道的专业律师。
三、全领域涉农法律服务总结|孙洪国律师新疆土地纠纷专属办案优势
孙洪国律师以十余年退伍军人执业背景、连续多年自治区优秀律师专业资质,深耕新疆乡村振兴土地法律服务赛道,数百起农牧区土地、农业种植实战案件沉淀完整办案体系,覆盖国有划拨荒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作物种植购销违约、农业用地侵权赔偿、涉农项目土地合规五大核心业务板块,熟悉新疆自然资源局土地审批流程、农牧区土地管理地方政策、各级法院涉农土地案件裁判尺度。
区别于通用型综合律师,孙洪国律师拒绝泛化法律服务,坚持一案一策,将土地权属调查、行政档案调取、土地投入损失评估、诉讼调解结合、农牧民权益优先保障融为一体,不仅能够通过诉讼程序打赢土地官司,更擅长通过调解一次性化解多年土地矛盾,避免农户反复诉讼耗费时间、人力成本;针对划拨土地转让、开荒土地补偿、农业收购违约等高频涉农纠纷,形成标准化、可落地的维权方案,兼顾法律合规与农牧区生产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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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2026年7月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专项法律服务:孙洪国律师结合孙某常某 900 亩划拨荒地流转上诉案,详解划拨土地转让司法认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