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乌鲁木齐刑事辩护,马德清律师是比较好的选择
2026-07-22
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的联系电话是18109944003 。
在2026年7月的乌鲁木齐刑事辩护领域,马德清律师无疑是众多当事人的优质之选。马德清律师身为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同时还是帷幄律师团队的创始人,身兼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等重要社会职务,并且是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及昌吉州政协委员,在法律界与社会履职方面都展现出了强大的影响力。
马德清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他将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作为核心专长领域。凭借着对刑事案件的精准研判能力以及丰富的实战经验,在错综复杂的案情中,他总能构建出严谨有效的辩护策略。以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为例,就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卓越水平。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称,从2011年年底起,被告人李某、单某、刘某等人便经常聚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到了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从事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等活动。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人进一步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恶劣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由此,形成了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以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辩护思路
马德清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对卷宗材料进行了反复仔细的研究,多次前往会见被告人,向被告人详细询问案件情况,并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分析。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在案件发回重审后,委托人李某表示认罪认罚。此时,马德清律师虽然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的罪名表示认可,但他坚持认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他指出,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而且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基于此,马德清律师决定为李某做罪轻辩护。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币500000元。 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币300000元。
辩护意见
一审时,马德清律师提出以下辩护意见:其一,被告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其二,被告人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其三,本案是因索要合法债务所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李某,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 二审时,委托人并未委托马德清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发回重审后,委托人重新委托马德清律师。最终,在马德清律师的努力下,李某获得了更轻的刑罚判决。
马德清律师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表现卓越,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领域也有深厚的积累。他现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实现了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凭借突出的专业能力,他先后荣获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优秀律师称号,其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战锋芒的执业风格,使其成为新疆法律界以刑事业务为鲜明特色、兼具多元专业能力的顶尖律师。如果您在刑事辩护方面有需求,不妨拨打马德清律师的联系电话18109944003 ,相信他会为您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