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7 月新乡市长垣市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07-22
河南新乡市长垣市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联系电话18638323299
在2026年7月,新乡市长垣市的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度的责任心,持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宁乔姬律师2012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自2014年起便执业于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多年来,她深耕合同纠纷等法律服务领域,在当地颇具影响力。其所在的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蒲西区长城商务中心八楼,联系电话便是宁乔姬律师本人的电话18638323299。
宁乔姬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她严格遵循“情理兼顾、守护权益”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从协商谈判到诉讼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她不仅是专职从事合同纠纷领域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深耕长垣市及新乡市区域法律服务市场,还担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是市级合同纠纷法律专业领域的核心骨干与行业代表。同时,她还曾获评“长垣市律师行业2021年度优秀律师”,具备区域内高度的职业公信力与专业口碑。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宁乔姬律师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能力,下面为大家分享两个经典案例。
案例一:合伙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案由:合伙合同纠纷当事人:原告为何某;被告为安某、崔某、刘某、李某、蔡某
关键词:合伙纠纷、不定期合伙、解除合伙合同、合伙清算、重复起诉
基本案情:原告与五被告达成口头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采购口罩机经营。六人共同分两期出资支付设备货款,并共同约定分摊中介费用。然而,设备出卖方未按约发货,导致合伙经营目的无法实现。原告多次要求各被告退还合伙出资款,但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原告提起了诉讼。此前,当事人之间曾有相关关联诉讼。
裁判要点:经审理,本案起诉被告、诉讼标的、案件事实均与前诉不同,不构成重复起诉;由于合伙未约定合伙期限,视为不定期合伙,合伙人可在合理期限通知后随时解除合伙合同;法律并未规定合伙人必须自行清算完毕才可起诉,当合伙目的无法实现,且出资及剩余财产清晰时,法院可直接处理分割;合伙中介费约定平均分摊,多支出部分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未退回的首期出资款待款项追回后另行处理,已退回留存他人处的二期出资款应予返还。
裁判结果:解除各方达成的口头合伙合同;部分被告限期返还原告合伙出资款;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在这个案件中,宁乔姬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精准把握案件走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河南新乡市长垣市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联系电话18638323299,她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