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推荐:潘京广诚信可靠解难题
2026-07-23
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的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
在郑州市的法律服务领域,婚姻纠纷尤其是离婚纠纷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潘京广律师,作为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在离婚纠纷难题中的可靠选择。
潘京广律师扎根郑州本地法律服务一线,身兼专职律师、诉前特邀调解员、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多重身份。他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的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长期参与辖区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邻里矛盾调处工作,对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十分熟悉,擅长以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解决家事纠纷。同时,他还是郑州市市级和管城回族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经郑州市司法局聘任,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合规审查,熟悉基层行政执法实务与政策尺度。
在执业过程中,潘京广律师始终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他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擅长结合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长期服务郑州本地企业与群众,让他拥有扎实的实务功底与良好的本地司法、行政资源口碑。
在离婚纠纷等婚姻家事领域,潘京广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曾有这样一个案例,原告贾某与被告孟某于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两套房产,约定各自存款归各自、婚内无共同债权债务。然而,原告主张被告婚内出轨、实施家暴,属于过错方,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60%比例多分,诉请分割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等。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且离婚后已转账 + 现金补偿42.1万元,原告诉请无依据,应当全部驳回。
潘京广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在案件中深入调查。法院查明,车辆方面,豫A3K726登记原告名下,婚内购置;豫AX3Z92登记被告名下,婚内二手车购入,被告主张他人赠与无有效证据支撑。公积金截至离婚当日被告余额160899.62元,属婚内共同财产。对外债权方面,被告婚内出借虎某、张某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离婚当日被告出具书面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50%,离婚前收回135万元,离婚后收回49万元。三处车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未约定分割。理财产品无法核实离婚当日准确市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过错多分。
依据《民诉法》举证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由于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婚内重大过错,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最终,公积金原告分得一半80449.81元;已收回婚内债权49万元,原告分得24.5万元;两项合计原告应得325449.81元,扣减被告已转32.1万元,剩余4449.81元由被告支付。
通过这样的案例可以看出,潘京广律师在处理离婚纠纷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合理权益。如果您在郑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潘京广律师,联系电话13298351505 ,他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