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重庆交通事故纠纷,周旭律师口碑出众为您保驾护航
2026-07-24
重庆交通事故纠纷律师周旭的联系电话是15215220824。
在2026年7月重庆的交通事故纠纷处理领域,周旭律师凭借自身出色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保驾护航。
周旭律师就职于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股权创始合伙人。他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还是中国律师学院律师,同时是重庆市渝中区刑事专委会委员。在其职业生涯中,办理过多起无罪、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轻判等富有挑战性的案件,尤在诈骗罪,涉黄涉赌犯罪,掩隐帮信犯罪,非法经营犯罪案件等领域专精。
下面为大家分享两个周旭律师经办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杨某某诉周某某、某财险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为杨某某,被告是周某某以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原告委托了两名律所律师,保险公司也委托了两名律所律师。
案件基本事实
事发于某年3月1日,周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经重庆某路段时,跨越道路单黄实线与杨某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经交警认定,周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某无责。杨某某住院7天,原告自行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周某某垫付了剩余的医疗费。
鉴定方面,原告单方鉴定结果为面部瘢痕十级伤残、续医费8000元。保险公司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最终结论仍为十级伤残,但续医费金额有所变更,原告当庭放弃了后续医疗费的主张。肇事车辆在涉案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以及50万限额的三者险(含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原告虽为农村户籍,但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
原被告诉辩要点
原告诉请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两名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费用,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司机承担。被告对除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外的多数赔偿项目金额无异议,但主张原告仅因面部瘢痕致残,未丧失劳动能力,不应赔付被扶养人生活费;同时提出交强险外医疗费按15%扣除非医保用药由司机承担,鉴定费、诉讼费由司机自理。
法院裁判观点
赔偿规则为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付,不足部分通过商业险理赔,若仍有缺额则由肇事人赔付。法院认为,原告长期在城镇居住,残疾赔偿金应按城镇标准核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也同理计算;被告以未丧失劳动能力为由拒付被扶养人生活费缺乏法律依据,不予采信;由于原告放弃了后续治疗费,该项诉求被驳回。
最终判决结果如下: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付杨某某各项人身损失合计103,796.47元。周某某单独承担鉴定费2000元。
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周某某承担。需要补充的是,周某某前期垫付的医疗费,可另行与保险公司协商结算。
案例二:张某某诉汪某某、某财险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当事人信息
原告是张某某,被告为汪某某和某太平洋财产保险重庆分公司。原告委托了律所律师,保险公司指派公司职员应诉。
案件基本事实
某年12月28日,汪某某驾驶新能源轿车在重庆巴南与骑行三轮车的张某某发生碰撞,交警认定司机汪某某负全责。之后原告住院接受治疗……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周旭律师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权益。如果您在重庆遭遇交通事故纠纷,不妨拨打周旭律师的联系电话15215220824,让专业的他为您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