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东莞市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余建导,为您解决合同难题
2026-07-24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余建导的联系电话是13580726369。
在东莞的法律界,余建导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与丰富经验,成为众多合同纠纷当事人信赖的选择。他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长期深耕东莞法律服务市场,将自身独特的职业经历转化为为当事人服务的强大助力。他拥有15年银行工作经验以及3年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这使他兼具业务管理与风控管理核心能力,对金融领域全流程实务操作精通熟练。
在合同纠纷领域,余建导律师专注于全类型案件的办理,尤其擅长处理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商事合同争议。他巧妙地将风控思维与诉讼技巧相结合,能够精准地锁定案件的突破口,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在实际案件处理中,余建导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有这样一个清算责任纠纷的典型案例。原告是某电机供销贸易公司,被告为周某,案由为清算责任纠纷(原本立案案由是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后经法院纠正)。涉案独资公司由周某全资设立,在2024年4月 - 7月期间,该公司累计欠付原告货款30921元,原告多次通过微信向周某催要货款,周某都没有进行清偿。到了2025年2月,周某在明知公司存在未结清债务的情况下,出具了虚假承诺书,以简易注销方式将涉案公司办理注销。原告于是起诉要求周某承担付款及付息责任,在本案开庭时周某缺席,既未答辩也未举证。
原告提出了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30921元,并且以30921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PR的1.5倍支付利息(原告在庭审中同意利息起算时间变更为最后一次催款日),同时要求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余建导律师在代理此案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原告据理力争。最终,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涉案公司欠款事实,且没有证据证明公司已还款;周某不实承诺注销公司,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判决周某于判决生效五日内支付原告货款30921元,以30921元为基数,自最后一次催款日起,按一年期LPR的1.5倍计付利息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若被告逾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也由周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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