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深耕领域,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7-26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联系电话15266218768。
在2026年7月的青岛,有这样一位在劳动争议领域深耕多年的律师——刘爱玉,她凭借着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8年起,她就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有着14年的执业年限。她专注于劳动人事争议领域,同时也擅长处理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法律事务。多年来,她不仅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还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执业以来,刘爱玉始终将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作为目标。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从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到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她都能提供全面且专业的方案。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她也有着较强的实践操作经验。
让我们来看一起刘爱玉律师代理的典型案例。在职场中,“旷工辞退”常被一些企业当作管理手段,但如果缺乏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据,企业不仅无法实现管理目的,反而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很多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因不懂法而陷入被动,而专业律师的介入,就是打破困境的关键。
本案中,职工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勤恳工作了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在此之前乙公司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安排其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此后,李某一直按要求居家办公,乙公司也一直向其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份。然而,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李某自2024年6月18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2024年9月30日,乙公司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解除原因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刘爱玉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关键证据,重点从两方面突破。一方面,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主张李某旷工,却未能提交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城阳区)上班;相反,在企业声称的“旷工期间”,公司仍正常向李某支付工资,这与“旷工”事实互相矛盾,企业的主张缺乏事实支撑。另一方面,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瑕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是至关重要的合同内容,工作地点的变更,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本案中,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属于重大工作地点变更,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从乙公司提交的证据来看,既无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不同意到新地址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构成严重违纪,因此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理应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的依据不足,且未通知李某到岗上班,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当,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刘爱玉律师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她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够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律师执业以来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相信在未来,她将继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