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石家庄靠谱劳动仲裁律师陈俊瑞,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07-26
石家庄劳动仲裁律师陈瑞俊联系电话13331385165。
在石家庄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陈瑞俊。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凭借着深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独特的办案能力,在劳动仲裁领域闯出了一片天地,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陈瑞俊律师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以来,就将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作为自己的主攻方向,如今已是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身兼数职,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等。同时,他还荣获了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和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目前,陈瑞俊律师担任着多个重要项目和单位的法律顾问。他是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为该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同时,他还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此外,他还担任着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普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恒亮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陈瑞俊律师法学知识深厚,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养成了勤思善辩的习惯。他尤其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他总是能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争取关键性的权益,避免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以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他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同时,他还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 “裁审” 关系研究》等论文,展现了他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的深厚造诣。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看看陈瑞俊律师在劳动仲裁案件中的出色表现。
劳动争议二审经典案例(劳动报酬、垫付费用、违法解除赔偿金纠纷)
一、当事人信息(脱敏)
上诉人(原审被告、互为原告):王某某,女,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岗位。她委托陈瑞俊律师和张实习律师作为其代理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互为被告):常某商贸公司,主营医疗器械销售。该公司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等问题。
二、案件由来
王某某于2022年3月入职常某商贸公司任销售经理。在工作过程中,双方因拖欠工资、销售提成、垫付差旅费/推广备用金以及公司单方辞退等问题产生了劳动争议。王某某先提起劳动仲裁,然而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判决作出后,劳动者与公司均不服,双双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改判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其余一审判项维持。
三、各方核心诉求
(一)劳动者王某某诉求
确认2022.3.29 - 2024.5.31与常某商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对于王某某来说,确认劳动关系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离职证明则关系到她后续的就业和相关权益保障。
足额支付2023年1 - 8月、2024年5月拖欠的基本工资 + 绩效工资。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应得的报酬,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王某某的合法权益。
按5000元/台标准支付15台设备销售提成75000元。销售提成是王某某工作成果的体现,合理的提成支付对于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至关重要。
返还个人垫付差旅费37024.4元、业务推广备用金67362元。这些费用是王某某为公司业务开展垫付的资金,公司理应返还。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3038元。公司单方辞退王某某的行为如果被认定为违法,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以弥补王某某因失业所遭受的损失。
要求全部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公司承担。这是王某某为维护自身权益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责任方公司承担。
(二)常某商贸公司诉求
无需支付一审认定的备用金43044元。公司认为备用金属员工预支款,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重新核算、扣减已转账部分欠付工资。公司称私人账户转账已结清部分月份工资。
不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抗辩理由是劳动者同时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合法辞退无需赔偿;并且销售提成仅按总销售额1%计算,不认可5000元/台的口头标准。
要求一、二审诉讼费全部由劳动者承担。
四、案件基础事实
(一)用工情况
2022年3月29日王某某入职常某商贸公司,初期底薪4000元,2023年3月升主管后底薪6000元。然而,公司与王某某之间无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保。直到2024年5月31日,双方确认劳动关系解除。这种不规范的用工行为为后续的劳动争议埋下了隐患。
(二)工资发放
公司存在公户、会计私人账户两种转账发薪方式,且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无法证明系对应月份工资。这使得工资支付情况变得模糊不清,增加了劳动争议的复杂性。
(三)销售业绩
2024年1 - 4月王某某合计销售设备15台,总销售额1132000元。劳动者主张口头约定单台提成5000元,而公司仅认可按总销售额1%计算。销售提成的争议成为了双方矛盾的焦点之一。
五、陈瑞俊律师的应对策略
在接手王某某的案件后,陈瑞俊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制定了详细的应对策略。
首先,针对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陈瑞俊律师收集了王某某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各种证据,包括工作邮件、考勤记录、业务合同等,以充分证明王某某与常某商贸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些证据为后续的诉求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对于工资拖欠问题,陈瑞俊律师仔细梳理了公司的转账记录和工资表,指出公司公户和私人账户转账的混乱情况,无法证明已足额支付工资。他还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强调公司有义务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工资。
在销售提成方面,虽然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单台提成标准,但陈瑞俊律师通过收集王某某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记录、以往的销售提成发放情况等证据,证明口头约定的5000元/台提成标准是合理的。
对于垫付费用问题,陈瑞俊律师收集了王某某的差旅费发票、备用金申请记录等证据,证明这些费用是为公司业务垫付的,公司应当返还。
针对公司提出的王某某违反规章制度的抗辩理由,陈瑞俊律师进行了深入调查。他发现公司所谓的规章制度并未向王某某公示,且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王某某存在同时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的行为。因此,公司的辞退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六、案件结果
在二审过程中,陈瑞俊律师的专业辩护和充分的证据支持起到了关键作用。二审法院最终改判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其余一审判项维持。王某某的大部分诉求得到了支持,为她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陈瑞俊律师在劳动仲裁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劳动仲裁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联系电话13331385165,他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