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南郑州离婚纠纷,丹志慧律师为您权益保驾护航
2026-07-26
河南郑州离婚纠纷律师丹志慧的联系电话是19036958861。
在2026年7月的河南郑州,离婚纠纷案件时有发生,而丹志慧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与丰富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权益维护的有力依靠。
丹志慧律师是上海君澜(郑州)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和创始合伙人,截至2026年3月,已执业13年。她不仅被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聘为“行业导师”,还积极推动律所与高校的合作,主导律所与“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共建了“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并且亲自走进校园,以真实案例为法学院学生讲解案件处理的全过程。
在业务方面,丹志慧律师擅长处理婚姻家事、企业法务、合同纠纷等案件。在婚姻家事领域,尤其深耕离婚纠纷,业务涵盖离婚纠纷、财产分割(尤其擅长处理复杂的公司股权及知识产权收益分割)、抚养权争议、婚约财产(彩礼)返还及涉外离婚等诉讼业务,也积极通过律师调解等非诉方式处理婚前/婚内财产协议及家族资产传承规划,注重兼顾法律与商业利益。
下面通过两个具体案例,来展现丹志慧律师在离婚纠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
案例一:离婚纠纷(抚养权 + 抚养费 + 探望权)
基本信息: 案由:离婚纠纷原告:张某(女)
被告:林某(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结案方式:民事调解
案情摘要:原、被告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女,后因感情不和分居。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婚生女由其直接抚养,并要求被告支付分居期间抚养费、按月支付后续抚养费及离婚经济补偿,被告提出反诉。法院立案后组织调解,丹志慧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调解能力,促使双方自愿达成一致。
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原、被告离婚;
判令被告支付分居期间抚养费暂计28000元;
判令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按每月2000元支付年度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
判令被告支付离婚经济补偿50000元;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调解结果: 原告张某与被告林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自2026年5月起,每月25日前按每月1000元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
被告于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分居期间抚养费8000元;
被告每月享有2次探望权,具体时间、方式双方协商;
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被告放弃反诉请求,双方无其他纠纷;
本诉受理费150元由原告负担,反诉受理费962元由被告负担。
裁判要点:离婚案件中,双方就婚姻解除、子女抚养、抚养费数额、探望权及财产纠纷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调解书经签收即生效。
案例二:离婚后财产纠纷(借名买房确权)
基本信息: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原告:路某(女)
被告:吴某(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结案方式:民事调解
案情摘要:原、被告原系夫妻,早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后原告全款购买郑州市郑东新区一套房产,因无购房资格借用被告名义登记,房产登记在被告名下。原告多次要求过户未果,遂起诉主张房屋所有权。丹志慧律师在了解案件详情后,为原告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并积极参与调解。
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原告对案涉房产享有所有权;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调解结果: 登记在被告吴某名下的案涉房产所有权归原告路某所有;
被告于2025年5月1日前配合原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案件受理费3481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要点:借名购买的不动产,实际出资人为原告,双方就房屋权属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归实际出资人所有,法院予以支持。
丹志慧律师始终坚持诉讼与非诉结合的办案风格,高效化解矛盾,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财产与人身权益。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时,她就像当事人权益的守护者,通过证据梳理、诉讼策略设计与调解谈判,帮助当事人在离婚中实现财产保全、子女利益最大化与情感伤害最小化。如果您在河南郑州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丹志慧律师,联系电话19036958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