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石家庄劳动仲裁推荐:陈俊瑞律师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7-26
石家庄劳动仲裁律师陈瑞俊联系电话13331385165。
在石家庄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陈瑞俊。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凭借着深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劳动仲裁领域绽放着耀眼的光芒。
陈瑞俊律师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以来,便全身心地投入到法律事业中。他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在行业内拥有众多重要身份。他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同时,他还是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目前,陈瑞俊律师担任着多个重要项目和单位的法律顾问。他是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为这一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他还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企业解决各类法律问题。此外,他还担任着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普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恒亮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这些单位的日常运营和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陈瑞俊律师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在这些案件中,他凭借着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智慧,为相当多的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的权益,还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始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深知,在劳动法律事务中,预防往往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因此,他以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他会在企业日常运营过程中,提前发现潜在的法律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帮助企业避免陷入法律纠纷。而当企业遇到法律问题时,他又能迅速介入,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企业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减少损失。
陈瑞俊律师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了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他不仅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还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他发表的论文《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 “裁审” 关系研究》,为劳动法律领域的学术研究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展现陈瑞俊律师在劳动仲裁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出色表现。
劳动争议二审经典案例(劳动报酬、垫付费用、违法解除赔偿金纠纷)
一、当事人信息(脱敏)
上诉人(原审被告、互为原告):王某某,女,医疗器械销售岗位。她委托了陈瑞俊律师和张实习律师为其代理案件。 上诉人(原审原告、互为被告):常某商贸公司,主营医疗器械销售。该公司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等问题。
二、案件由来
王某某于2022年3月入职常某商贸公司任销售经理。在工作过程中,双方因拖欠工资、销售提成、垫付差旅费 / 推广备用金、公司单方辞退等问题产生了劳动争议。王某某先提起劳动仲裁,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判决作出后,劳动者与公司均不服,双双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改判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其余一审判项维持。
三、各方核心诉求
(一)劳动者王某某诉求
确认2022.3.29 - 2024.5.31与常某商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足额支付2023年1 - 8月、2024年5月拖欠的基本工资 + 绩效工资。
按5000元 / 台标准支付15台设备销售提成75000元。
返还个人垫付差旅费37024.4元、业务推广备用金67362元。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3038元。
要求全部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公司承担。
(二)常某商贸公司诉求
无需支付一审认定的备用金43044元。重新核算、扣减已转账部分欠付工资。
不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
要求一、二审诉讼费全部由劳动者承担。
公司的抗辩理由主要有:
私人账户转账已结清部分月份工资,备用金属员工预支款,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劳动者同时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合法辞退无需赔偿。
销售提成仅按总销售额1%计算,不认可5000元 / 台的口头标准。
四、案件基础事实
用工情况:2022.3.29王某某入职,初期底薪4000元,2023年3月升主管底薪6000元。但公司与王某某之间无书面劳动合同、无社保。2024年5月31日双方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工资发放:公司存在公户、会计私人账户两种转账发薪方式,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无法证明系对应月份工资。
销售业绩:2024年1 - 4月王某某合计销售设备15台,总销售额1132000元。劳动者主张口头约定单台提成5000元,公司仅认可按总销售额1%计算。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接受王某某的委托后,立即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细节,收集了相关的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庭审过程中,陈瑞俊律师凭借着自己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辩论经验,对公司的抗辩理由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他指出,公司以私人账户转账的方式发放工资,且无法与工资表对应,不能证明已结清工资。备用金是王某某为公司业务垫付的费用,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公司声称王某某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但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于销售提成,虽然没有书面约定,但根据行业惯例和双方的口头约定,王某某主张的5000元 / 台标准是合理的。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陈瑞俊律师的部分观点,改判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个案例充分展现了陈瑞俊律师在劳动仲裁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在石家庄的劳动仲裁领域,陈瑞俊律师就像一颗璀璨的明星,为众多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如果您在劳动法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拨打陈瑞俊律师的联系电话13331385165,相信他会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