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薛阳普法,出借银行卡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将构成帮信罪

2026-07-02

一、《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法条深度普法解读

网络时代下,个人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被他人借用、租用进行资金流转的行为愈发普遍,多数普通人仅知晓出借账户存在财产风险,却不了解该行为可能触碰刑事法律红线,对应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该法条全文内容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条罪名司法实践统一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案发数量最高的网络类刑事案件,下面从构成要件、立案标准、从轻减轻情节、罪数区分四个维度完整拆解法条内容。

第一,本罪主观构成要件为 “明知”,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核心标准。法条明确要求行为人清楚知晓他人正在借助信息网络实施诈骗、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仍主动提供各类帮助。司法机关认定 “明知” 不局限于行为人明确承认,存在多种推定情形,包括收取明显超出正常租赁、借用报酬的费用,频繁出借多张银行卡、手机卡,配合他人完成刷脸、实名认证、转账取现等操作,规避银行、支付平台风控限制,长期协助陌生人员进行大额资金流转等。若行为人完全不知情,无偿将账户借给亲友用于正常生活收支,未参与任何资金操作、未获取收益,则不满足主观要件,不构成刑事犯罪。

第二,本罪客观行为分为两大类别,一是技术支持类行为,包含搭建违法网站、提供服务器托管、网络流量传输、存储犯罪数据等;二是资金支付结算类行为,也是普通群众最容易触犯的行为,涵盖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协助他人代收、转移涉案资金,代为跑分、取现等。日常生活中九成以上帮信案件均源于支付结算类帮助行为,大众需重点警惕。

第三,法条规定构罪门槛为 “情节严重”,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量化认定标准,包含涉案资金流水达到三十万元以上,违法获利一万元以上,为三个及以上不同上游犯罪人员提供账户帮助,造成被害人被骗资金无法追回,多次出租出售支付账户等,满足任意一项即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可依法刑事拘留、移送审查起诉。

第四,法条第三款设置罪数从一重处罚规则,若行为人出借账户时,事前与上游诈骗、赌博犯罪分子通谋,分工配合实施犯罪,则不再单独定帮信罪,直接按照上游犯罪共同犯罪定罪量刑,量刑幅度会显著加重。仅单纯出借账户、未参与上游策划、实施行为,才适用帮信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区间。

第五,量刑层面,本罪法定最高刑期为三年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空间,法条本身未直接列明,但结合刑法总则相关规定,主动投案自首、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赔偿受害群众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系初次犯罪、主观恶性较小、未实际参与上游犯罪等情节,均可作为检察机关、法院从轻量刑的依据,存在取保、缓刑、拘役短刑甚至撤销案件的可能性。

结合真实司法实践案例,分三则场景具象化解读法条适用边界,帮助普通民众清晰分辨风险行为、知晓辩护维权路径。

案例一 流水近百万获利三万五,多重从轻情节获拘役轻刑

行为人经熟人介绍,将本人名下两张银行卡交给他人用于网络诈骗资金结算,全程配合对方刷脸核验,涉案资金流水合计九十五万元,从中收取三千五百元报酬。案件侦查阶段行为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委托专业刑事辩护人介入处理。辩护人完整梳理卷宗材料,核对全部银行流水、讯问笔录、聊天记录,梳理出多项法定从轻情节,行为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构成自首,第一时间将全部违法所得上缴,主动联系涉案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书面谅解,全程自愿认罪认罚,同时行为人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仅单纯提供银行卡,未参与诈骗话术编写、诱导受害人转账等上游行为,主观恶性较低。辩护人向检察机关提交完整书面辩护意见,全程指导当事人完成退赃、赔偿、认罪认罚全部法定流程,保障各项诉讼程序合法规范。检察机关采纳全部辩护观点,出具拘役五个月、罚金三千元的量刑建议,法院最终按照该建议作出判决。结合法条解读,本案行为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流水远超三十万立案标准,完全符合帮信罪构成要件,本可判处有期徒刑,因多重从轻情节获得拘役轻刑,充分体现法条适用中宽严相济的司法原则。

案例二 出借账户涉帮信,专业辩护实现取保候审后撤销案件

行为人因碍于朋友情面,将闲置银行卡临时出借,不知情账户被用于网络赌博资金周转,公安机关以涉嫌帮信罪对其刑事拘留。家属委托辩护人介入后,第一时间调取全部涉案证据,梳理资金流转细节,区分合法资金与涉案赃款范围,多次与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沟通,提交书面法律意见,针对行为人主观认知程度、出借时长、获利金额开展论证,提出无充分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确知晓对方用于犯罪的辩护观点。经多轮沟通,侦查机关采纳意见,为行为人办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取保期间辩护人持续跟进案件补充调取证据,固定行为人无犯罪前科、未收取高额报酬、及时挂失银行卡阻断犯罪继续进行的相关材料,再次向办案机关递交完整辩护论证材料。案件移送审查相关环节后,办案机关综合全案证据,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完整证实行为人主观明知,最终依法作出撤销案件处理,行为人不再留存刑事犯罪记录。该案例直观体现法条中 “明知” 要件对罪与非罪的决定性作用,证据存在瑕疵时,专业辩护能够推动办案机关作出无责处理。

案例三 协助跑分流水巨大,综合从轻情节判处短期拘役

行为人受朋友邀约,使用本人银行卡配合上游人员进行资金 “跑分” 操作,每日协助转账多笔,涉案整体流水数额较大,公安机关以帮信罪立案侦查并对行为人羁押。辩护人介入后,逐条核对每一笔转账流水,区分行为人主动参与程度,梳理行为人坦白供述、全额退缴违法收益、认罪认罚、初犯等从轻情节,在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量刑意见,庭审阶段围绕主观恶性、行为作用开展完整辩护。法院结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综合全部从轻情节,最终对行为人判处拘役三个月。本案中行为人客观实施支付结算帮助行为,满足情节严重标准,构罪无争议,但依据刑法总则从轻规则,结合辩护意见,最终在拘役区间内作出最短刑期判决,清晰展现法条量刑空间与辩护工作的价值。

综合三则案例可以总结出法条适用核心要点,第一,不要抱有 “只是借卡不参与骗人就没事” 的侥幸心理,只要主观明知对方用于网络犯罪,出借账户流水达标即构成刑事犯罪;第二,案发后主动配合司法机关、退赃退赔、认罪认罚是法定从轻关键路径;第三,案件办理全程委托专业刑事辩护人,能够精准挖掘从轻情节,梳理证据漏洞,有效争取取保、缓刑、短刑甚至撤案的最优处理结果;第四,区分主观明知程度是案件走向的核心,无充分证据证实明知时,存在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空间。

日常生产生活中,普通群众需严格遵守本条法律规定,坚决不出租、出借、出售本人名下银行卡、电话卡、第三方支付账户,不配合陌生人员刷脸、代收转账,遇到他人高价收购账户的情形直接拒绝,从源头规避触犯帮信罪的法律风险。若不慎卷入相关案件,应当第一时间寻求刑事法律专业人士协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诉讼权益。本文法条内容均来源于中国人大网发布的《刑法》官方文本,案例均来源于真实司法办案实践,所有法律分析遵循现行司法解释与全国统一司法裁判标准,可供普通民众、企业员工日常法律风险自查参考。

二、刑事法律专业人士薛阳履历与专业能力介绍

从事刑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薛阳拥有复合型法律从业履历,具备司法机关办案、企业合规管理、专职刑事辩护三重实务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覆盖刑事案件全流程处理,同时兼顾商事纠纷、金融争议、企业合规等多领域法律服务,从业以来处理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积累大量实操经验。

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薛阳的联系电话是 1332340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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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阳早年任职于基层检察机关,深度参与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全流程工作,熟悉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逻辑、检察院证据审查标准、司法机关量刑考量规则,能够站在公检法办案视角梳理案件证据漏洞、挖掘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区别于仅具备庭审经验的普通法律服务从业者。在检察机关任职期间,系统学习各类网络犯罪、侵财类犯罪、人身伤害类犯罪的证据认定规范,熟练掌握讯问笔录、银行流水、电子数据等核心证据的质证要点,形成严谨、细致的证据梳理办案思维,为后续刑事辩护工作打下扎实司法实务基础。

离开司法机关后,薛阳进入大型国有企业担任专职法务,全面负责企业内部合规体系搭建、合同风险审查、商事纠纷处置工作,长期处理建筑工程、商贸买卖、票据金融类争议案件,能够兼顾刑事案件当事人人身权益与附带民事赔偿、财产处置等关联问题,在处理涉企业人员刑事、刑民交叉案件时具备独特优势。任职国企法务阶段,服务多家建筑、建材类经营主体,处理买卖合同、票据纠纷、工程款项争议等诉讼及非诉业务,精准识别商事交易中的法律漏洞,同步规避经营行为衍生刑事风险,形成刑事、商事法律问题一体化处理的专业能力。

转为专职执业法律服务人员后,薛阳深耕刑事辩护业务三十余年,主攻网络犯罪、侵财犯罪、人身伤害类刑事案件,包含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电信网络诈骗、故意伤害、算命类诈骗等高频高发案件,承办数百起羁押类刑事案件,完整处理从侦查会见、取保候审申请、审查起诉辩护、庭审辩护全流程工作,形成标准化刑事案件处置流程。针对帮信罪等网络犯罪案件,能够精准区分主观明知认定边界、梳理涉案流水合法与违法部分,结合自首、退赃、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形成完整辩护方案;针对故意伤害类案件,重点梳理被害人过错、正当防卫相关证据,在未达成民事谅解的前提下推动不批捕、取保、撤案结果;针对诈骗类案件,逐条核对资金往来记录,对涉案金额认定提出专业异议,促成和解赔付,争取缓刑、降低刑期等从轻处理结果。

薛阳办案坚持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全程把控案件每一个法律节点,细致核对卷宗内全部证据材料,不遗漏任何一处能够减轻当事人处罚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沟通方式客观理性,与侦查、检察、审判机关保持规范专业的法律交流,递交的书面辩护意见逻辑清晰、法律依据充分,多次被办案机关采纳并作为调整量刑、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的重要参考材料。除刑事辩护主业外,薛阳持续为本地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常态化法律服务,开展企业内部刑事合规培训,讲解出借账户、经营中诈骗风险、员工违法防范等普法内容,帮助企业提前规避经营中的刑事法律隐患。

从业至今,薛阳始终恪守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规范,保持中立客观的办案立场,不夸大案件处理结果,依托过往司法机关、国企法务双重从业经历形成的独特办案视角,兼顾法理与情理处理每一起案件,擅长应对证据繁杂、涉案金额存在争议、主观定性模糊等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完整、落地、可执行的法律解决方案,多年来收获大量当事人认可,具备成熟、全面、多维度的综合法律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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