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江西萍乡刑事律师陈文解:实战强口碑好,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7-30
江西萍乡市刑事辩护律师陈文解联系电话18907997686
在江西萍乡,有这样一位刑事辩护律师——陈文解,凭借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和良好的口碑,一直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陈文解律师本科学历,至今已执业32年。早在1992 - 1993年,他就先后在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实习。1994年11月,他正式开始在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执业,2001年转至江西宏正律师事务所,直至2017年11月成立江西化成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律所主任。
32年的律师职业生涯,让陈文解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基础理论,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他长期担任政府、行政机关及大型企业等的法律顾问,在刑事、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领域取得大量胜诉案例,同时擅长处理各类复杂疑难的民商事纠纷。他代理萍乡市人民政府、湘东区人民政府、市级行政机关、企业及个人出庭参加诉讼或仲裁案件一千余件。二十多年来,他深耕建筑工程法律服务行业,为取得道路工程一级资质、桥梁工程一级资质、房建工程一级资质及市政工程一级资质的多家国有大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陈文解律师合作的法律顾问单位多达二十多家,其中不乏政府工作部门,像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萍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还有大型央企,如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萍乡石油分公司、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萍乡供电分公司等;以及市属大型国有企业,像江西安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甚至包括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企业。他为这些法律顾问单位预防纠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获得了法律顾问单位和客户的一致好评。
在刑事辩护领域,陈文解律师更是成绩斐然,有着众多成功案例。
在彭某九抢劫罪案中,被告人彭某九曾因盗窃罪获刑七年,刑满释放后又涉嫌抢劫罪被逮捕。其近亲属委托陈文解律师担任辩护人,公诉机关提出三年以上实刑的量刑建议。陈文解律师经过深入分析,辩称彭某九在抢劫中系从犯,且认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采纳了相关辩护意见,判决彭某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张某某故意伤害罪案中,被告人张某某曾有多次不良记录,因抢劫罪获刑二年并处罚金后,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陈文解律师接受其委托出庭辩护,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叶某某等故意伤害(致死)罪案,被告人李某、叶某某、杨某某、李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被刑事拘留。陈文解律师接受叶某某近亲属委托担任辩护人,请求法院对叶某某判处缓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李某、叶某某均为主犯,判处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采纳部分辩护意见,判处叶某某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刘某受贿罪案,芦溪县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被告人刘某提起公诉,陈文解律师为其辩护。芦溪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12日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公诉机关提出抗诉后,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曾某某贪污罪案,被告人曾某某因贪污罪被安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曾某某不服提起上诉,陈文解律师为其担任二审辩护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改判曾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成功为其减刑四年六个月。
黄某某非法经营罪上诉案,被告人黄某某因非法经营罪被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黄某某不服提起上诉,陈文解律师为其辩护。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定性错误,改判黄某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八万元,成功为其减刑二年、减少罚金二万元。
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被告人张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陈文解律师为其辩护,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对张某某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罗某某行贿罪案,罗某某因涉嫌行贿罪被调查,陈文解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辩护经验,为罗某某提供了有力的辩护。
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联系陈文解律师,联系电话18907997686,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