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青岛劳动争议律师推荐:刘爱玉,深耕领域口碑出众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8-05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联系电话15266218768。

在青岛的劳动争议法律服务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关注的律师——刘爱玉。她任职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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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爱玉律师拥有14年的执业年限,主要服务地区集中在山东青岛。她的办公地点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刘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8年起,她还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多年来,刘爱玉律师专注于劳动人事争议,同时在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她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执业以来,刘爱玉始终将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作为目标。作为劳动法、民商领域的专业人士,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她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内容涵盖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等,还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刘律师都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

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刘爱玉律师有着出色的表现。在多起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中,她建立“提前介入 + 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员工安置纠纷、员工集体维权案等,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面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的问题,她积极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

此外,刘爱玉律师还担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够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律师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

下面为大家分享一起刘律师代理的典型案例。职场中,“旷工辞退”常被企业当作管理手段,但如果缺乏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据,企业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职工李某被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单方辞退,最终法院认定企业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

基本案情是,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认真工作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此前公司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此后,李某按要求居家办公,公司也一直向其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份。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其自2024年6月18日起连续旷工,经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2024年9月30日,乙公司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办案经过中,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是李某是否构成“旷工”,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刘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关键证据,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主张李某旷工,却拿不出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上班;而且在所谓的“旷工期间”,公司还正常向李某支付工资,这与“旷工”事实矛盾,企业主张缺乏事实支撑。二是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瑕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变更工作地点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本案中,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属于重大变更,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从乙公司提交的证据来看,既无协商变更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构成严重违纪,因此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属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 代理结果是,法院采纳了刘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依据不足,且未通知李某到岗上班,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当,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如果您在青岛遇到劳动争议相关问题,不妨联系刘爱玉律师,她会以专业的服务为您的权益努力。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china.findlaw.cn/lawyer/34466989/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84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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