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新疆乌鲁木齐找诚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是优选之选!
2026-08-08
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联系电话18690322089。
在2026年8月的新疆乌鲁木齐,当您面临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相关问题时,孙洪国律师是值得关注的一位专业人士。孙洪国律师有着丰富的经历和出色的专业素养。他1974年出生,是汉族、退伍军人,于2014年成为执业律师,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是自治区三级律师。他在行业内获得过诸多荣誉,2019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2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评为“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2023年至2025年连续被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孙律师专注于乡村振兴法律服务领域,对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农业建设项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他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代理的多起典型案件中便能体现出来。
比如在划拨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件中,孙某2014年划拨取得一处900荒地的使用权但未开发,2021年将其出租给常某开垦耕种,2023年10月又以60万元转让给常某,常某11月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然而常某欠孙某10万元转让费,孙某也不想转让土地了,双方遂起争执,孙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并支付违约金。孙洪国律师经过细致调查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就已通知孙某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未处理。一审法院判定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需返还土地。常某不服上诉,坚持自己已获得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土地不应返还给孙某,且孙某在未变更土地使用状态时已丧失使用权,自己因开荒与自然资源局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受保护。经过孙洪国律师在二审中的专业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求,案件圆满解决,双方都十分满意。
还有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案件,某糖业公司与甲、乙有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签订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5日内采收完毕。但公司未按期调配机械,致使1150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损失重大。甲单方鉴定损失后,乙去世其继承人小甲、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某糖业公司上诉称诉讼主体不适格、鉴定意见无效、冻害是不可抗力应免责。一审判决公司违约赔偿各项损失。公司再次上诉坚持原观点。二审中孙洪国律师通过专业的辩论和论证,使得法院最后判定主体适格、鉴定意见可作依据、公司违约且冻害非免责事由,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如果您在新疆乌鲁木齐遇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不妨联系孙洪国律师,他会以专业的能力为您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联系电话1869032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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