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律师推荐:薛蓓,可信之选为您权益护航
2026-08-09
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律师薛蓓的联系电话是17865177832 。
在青岛的行政复议和诉讼领域,薛蓓律师宛如一颗耀眼的明星,以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薛蓓律师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她曾荣获国家奖学金,还是优秀硕士研究生。如今,她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以及民商事业务骨干。除了在交通事故相关领域有着出色表现外,她在行政复议诉讼方面同样有着深厚的底蕴。
她核心深耕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长期以来,她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对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十分熟悉。
在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期间,薛蓓律师全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证据梳理论证工作。她独立代理了多起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统筹庭审策略、法庭质证与全流程应诉工作。通过深度剖析案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降低了行政机关的败诉率,还协助主管单位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同时,她担任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政府、乳山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常态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履职行为开展合规审查。她能够提前预判复议与诉讼风险,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从源头上规避行政法律纠纷。
下面为大家分享薛蓓律师在行政法方面的一个经典案例。
案例:王某诉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复议案
基础案件信息
申请人(复议原告):王某 被申请人(复议被告):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复议机关: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涉案文书:《关于某村村民王某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核心事实时间线
2019 年 7 月 6 日:王某家中看护房、养殖棚被拆除; 王某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书面函件,主张自家土地合法、房屋不属于违建,要求行政补偿、赔偿;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案涉《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未支持王某补偿赔偿诉求; 2022 年 1 月 29 日:王某不服该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答复意见书; 2022 年 2 月 16 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复议答复,抗辩三点:①案涉建筑系王某父亲建造,王某主体不适格;②本案属于信访事项,不在复议受理范围;③答复事实、法律、程序均合法,应予维持; 2022 年 2 月 28 日:薛蓓律师所在的团队出具法律分析意见,附最高人民法院同类参考判例。
核心争议焦点
名义为信访答复的文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当事人以 “要求履行补偿赔偿法定职责” 为由申请复议,是否构成规避原拆除行为救济期限、重复处理?
案涉建筑拆除主体、拆除职权、违建认定合法性能否在本次复议中审查?
法律分析要点
关于复议受案范围
王某提交的是履职补偿申请,并非单纯信访诉求;案涉答复实质是对补偿赔偿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实体处理,直接改变当事人权利义务,虽冠以 “信访答复” 名称,本质属于可复议行政处理决定。
关于行政机关职权与补偿责任
现有材料无法证明违建认定、强制拆除行为合法;街道办、自然资源部门均无强制拆除法定职权;但行政机关有无拆除职权,和是否承担补偿赔偿义务无必然关联。
核心期限问题(援引最高法判例裁判规则)
拆除行为发生于 2019 年,当事人若直接起诉 / 复议拆除行为,至 2022 年早已超过法定救济期限;行政赔偿、补偿的前提是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王某本次复议看似审查信访答复,实际终极诉求仍是索要拆除补偿赔偿,属于借新的行政处理文书规避原行政行为救济期限,符合最高法认定的 “重复处理、规避期限” 情形。
薛蓓律师凭借着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行政复议诉讼方面遇到问题,不妨拨打薛蓓律师的联系电话17865177832 ,让她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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