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推荐:付长洋口碑出众,为您解决刑事难题
2026-08-10
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的联系电话是13812332299 。
在连云港的法律界,有一位备受关注的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他是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兼主任,拥有长达19年的执业经验。
付长洋律师出生于1977年12月,中共党员,还取得了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他不仅是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高层次培养对象,还是证券投资顾问和高级合规师。其丰富的学识和多领域的专业能力,为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社会任职方面,付长洋律师担任着众多重要角色。他是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时还是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专家委员会委员、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市工商联民企合规法律顾问、市律协常务理事兼实习与执业考核委主任,以及连云港和盐城两地的仲裁员。
付长洋律师在职业生涯中也获得了诸多荣誉,他曾受到司法部表彰,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称号,还被评为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表彰的全省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在连云港市扫黑除恶工作和“148”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评为先进个人。
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许多经典案例。以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为例,被告人张某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利用主管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公司集体经营性资金用于个人周转,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并认罪悔罪。公诉机关指控张某犯挪用公款罪,但付长洋律师通过深入调查,指出涉案A公司是百分百集体出资,无任何国有资产等,涉案资金为集体组织资金,张某也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侵害的是集体企业资金使用权,符合挪用资金罪客体要件。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决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让张某免于牢狱实刑。
还有王某信访维权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撤案案例。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某紫菜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其刑事拘留。付长洋律师介入后,提出本案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民合法信访维权,不属于刑事犯罪的辩护意见,最终公安机关采纳该意见,依法撤销案件,王某得以解脱。
付长洋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连云港刑事辩护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刑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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