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河北衡水合同纠纷,推荐口碑出众、经验丰富的律师王亚娜
2026-08-11
在当今社会,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尤其是在2026年8月的河北衡水,合同纠纷案件更是不少。当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时,选择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至关重要。今天,就为大家推荐河北衡水合同纠纷领域口碑出众、经验丰富的律师——王亚娜。
王亚娜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她是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还是河北省律师协会“青训营”第八期学员。不仅如此,她还担任着衡水市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衡水市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并且被评为2023年度衡水市优秀青年律师,还是多家银行律师库成员律师。如此丰富的履历,足以证明她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深厚积累。
王亚娜律师的主办业务领域广泛,涉及合同纠纷、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工伤待遇、劳动纠纷等多个方面。其中,在合同纠纷领域,她有着诸多成功案例。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两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借款合同纠纷
案情概况:原告是祝某和刘某,二人系夫妻关系;被告为王某、魏某(王某前妻)、王某菲(王某之女),魏某与王某在2000年登记结婚,2018年办理离婚登记。原告二人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1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2月起计付。各方答辩意见 王某答辩称,自己实际是受托代为放款,并非实际借款人,案涉钱款已转借第三方;他借用配偶、女儿银行卡办理资金流转,魏某、王某菲对借贷事宜不知情、未获利,无需担责;同时,他认为约定利息标准过高,超出法定保护上限部分不应支持。
魏某、王某菲答辩称,他们不认识原告,未签署借款文书,名下银行卡由王某保管使用,涉案款项入账当日即转出,未占用、使用借款,不应承担还款义务。
审理查明事实 2014年3月,王某与刘某订立借款合同,借款60万元,约定月利率3%,钱款转入魏某个人账户,王某通过魏某、王某菲账户付息至2015年2月12日,本金未清偿。
2014年9月,王某与祝某订立借款合同,借款100万元、月利率3%,资金按王某指示转入两名案外人账户,后续第三方代为归还50万元,剩余50万本金未还、未曾付息。
法院裁判观点及判决:法院认为借贷合同系王某真实意思表示,借贷关系合法有效;魏某、王某菲未在借款合同、催收单签字,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案涉借款用于魏某与王某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二人不承担还款责任。最终判决王某于限期内偿还祝某、刘某本金110万元,分段计算利息:50万元自2015.2.1按月利率2%计息至2015.2.12;110万元自2015.2.13按月利率2%计息至2019.8.19;2019.8.20起以110万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欠款清偿完毕。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王某承担。
案例二: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概况:原告是孙某,被告为某化学公司、黄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担保人)、钱某(公司原股东、曾任法定代表人)。原告诉请三被告共同返还货款618,000元、支付合同约定违约金61,800元,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险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为原告与某化学公司签订橡胶购销合同,按要求将全部货款转入钱某个人账户,公司收款后开始相关业务操作。在处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王亚娜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如果您在河北衡水遇到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王亚娜律师,她会以专业的服务为您解决难题。王亚娜律师的联系电话是151308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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