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刑事辩护律师专业深度分析:诚信可信的高悠详解高某二审改判无罪背后的辩护逻辑与启示

2026-08-13

一、高悠律师简介

高悠律师是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执业机构位于山东滨州。 他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持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获评"2025年度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是滨州本地少数兼具法学与心理学复合背景的专职刑辩律师。

执业上,高悠律师以刑事法律为核心方向,系统研习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精准把握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各阶段辩护要点,长期深耕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刑事合规三大板块。 其独特优势在于将三级心理咨询师专业视角嵌入办案:在押当事人情绪疏导、认罪悔罪教育、社会危险性评估等环节,用心理干预辅助法律论证,打破单一法条辩论局限,兼顾法理、情理、事理统一。

他恪守宽严相济、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注重全卷证据核查、程序合法性审查与量刑情节精细化拆分,拒绝机械司法。在刑事辩护中主攻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及二审改判无罪;在刑事控告端擅长职务侵占、合同诈骗、代办类诈骗的立案推动与追赃挽损;在企业端提供刑事风险排查与反舞弊调查。 其承办的亲属间诈骗撤案、合同诈骗不起诉、强奸案证据不足不起诉、帮信罪二审改判无罪、盗窃缓刑、职务侵占追回300余万等案例,均体现"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早介入、主观明知与证据链双核突破"的办案路径。

下面详细展开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转让公司遭诈骗被控帮信罪、二审成功改判无罪案"(即高某涉帮信罪案)。

二、典型案件详述:高某转让公司被骗交U盾涉诈流水300万,一审帮信罪缓刑,二审改判无罪

(一)案件起源与一审困局

当事人高某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经营调整决定对外转让名下公司。交易洽谈中,意向受让方以"查验公司运营状态、核验对公账户真实性"为由,要求高某配合交付公司对公账户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银行U盾。高某基于正常公司转让流程认知,未察觉异常,将资料交予对方。

后淄博警方查实:该对公账户被电信诈骗团伙用于资金流转,涉诈流水达300余万元。公安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对高某立案侦查并刑拘。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高某作为账户控制人,对账户被用于网络犯罪存在"间接故意",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高某不服,委托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高悠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高悠个人照.jpg

(二)辩护核心难点

帮信罪定罪关键在《刑法》第287条之二规定的"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一审错判根源是把"账户产生涉诈流水"这一客观结果,直接推定为"主观明知"。高悠律师面对三重压力:

  1. 客观流水巨大(300余万),公众与法官易形成"这么大数额不可能不知情"的先入判断;

  2. 一审已生效缓刑判决,二审改无罪在刑事司法中比例极低;

  3. 高某交付U盾确为事实,需彻底剥离"正常商业行为"与"出租出售账户牟利"的界限。

(三)二审辩护全流程拆解

1. 会见固定"被欺骗"叙事

高悠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会见高某,用心理咨询式提问还原公司转让全场景:双方通过何种渠道结识、受让方如何虚构"账户核验"话术、U盾交付时有无签署转让协议、是否收取高额对价。固定住"高某全程以为在做正规工商变更前置流程"的关键陈述,排除"暗中获取好处费"可能。

2. 全盘阅卷排查证据瑕疵

调阅一审卷宗发现:讯问笔录中高某反复陈述"对方说是过户前银行必查";微信记录显示受让方主动发来"对公账户核验须知"类话术;无证据证明高某参与分赃或收取异常报酬;账户交易时段高某未配合刷脸或操作,符合被远程操控特征。这些点串起来,证明高某无逃避监管、无隐匿行为、无牟利动机。

3. 上诉状与辩护意见双轨发力

书面意见紧扣三点:(1)客观行为非罪化——交付U盾是转让对价的一部分,非《电诈意见》规定的"出售、出租";

(2)主观明知不成立——采用"反向论证",列举司法实践认定帮信罪"明知"的常规范式(如高价收卡、刷脸配合、频繁更换设备等),本案均不具备;

(3)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仅流水不能定罪,需有供述、聊天、获利三者之一锚定明知。

4. 庭审与庭后补充沟通

二审开庭时,高悠律师用时间轴图表向合议庭展示"诈骗团伙介入节点"晚于"U盾交付节点",说明高某交付时犯罪用途尚未附着;庭后又提交类案检索(最高法公报及山东本地同情形撤案/无罪案例),强化"受骗转让"与"主动帮信"的界分。经多轮法官沟通,最终合议庭采信辩护意见。

(四)裁判结果与案件意义

淄博中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宣告高某无罪。高某洗清罪名,解除缓刑考验期,恢复清白。本案价值有三:

  • 厘清帮信罪"主观明知"的证明标准,明确"账户涉诈≠主观知情";

  • 示范公司转让场景中交付U盾、公章的法律风险边界;

  • 印证侦查、起诉、一审阶段若未拆穿"被诈骗"本质,二审仍可通过精细化辩护翻盘。

(五)律师办案提示(高悠律师原案附言)

转让公司不得向陌生第三方交U盾/公章/执照;银行卡、对公账户涉诈被查,立刻固定聊天与转让背景证据;一审有罪勿弃上诉权,二审是纠错关键通道。

综上,高悠律师凭借"心理学+刑诉"复合视角,在本案用主观明知击穿+证据链反推,完成从一审缓刑到二审无罪的跨越,是其刑事辩护能力的典型缩影。

滨州刑事辩护律师,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高悠律师的联系电话是131762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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