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口碑好的公司股权纠纷律师王静,专注此类案件经验丰富
2026-09-10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公司股权纠纷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着公司的稳定发展,也牵扯着众多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在上海,有这样一位备受认可的律师——王静,她专注于公司股权纠纷案件,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王静律师,是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主任。她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有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储备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023年11月,王静主任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这一经历进一步扩大了她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4年1月,她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同年4月,在2024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500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2025年9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20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王静律师的专业领域十分广泛,不仅擅长公司股权纠纷,还在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众多的成功案例中,有一起公司股权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王静律师的专业能力。公司债权人主张股东未实缴出资,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且要求其对其他股东不能清偿部分承担多重补充责任。一审法院判令股东不仅在5万元的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还需对其他股东不能清偿部分分别承担20万元、30万元、5万元的补充责任。股东主张已通过审计报告证明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一审法院未全面审查证据,举证责任分配不公,且其他股东的出资不足责任不应由我方股东连带承担。王静律师接手此案后,凭借深入细致的调查和精准的法律分析,在二审中成功为股东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中我方股东对其他股东的补充赔偿责任(合计55万元),免除我方股东对其他股东的连带补充责任;驳回公司债权人要求我方股东承担多重补充赔偿责任的核心诉请,仅保留我方股东在5万元的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且仅判令我方股东在25万元范围内单独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远低于一审认定的责任金额;同时,二审法院认定其他股东不具有逃避债务的故意,驳回公司债权人对该部分主体的相关诉请,与我方股东无关。
还有一起案例,2023年7月,年逾七旬的夏某老人因与朋友沈某有故交,受其委托,挂名担任了上海某贵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沈某承诺,夏某不参与公司任何经营决策,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责任。然而,公司经营日渐混乱,潜在风险不断累积。夏某意识到自己正身处一个随时可能“爆雷”的法律雷区。王静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规定,为夏某老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根据该法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王静律师帮助夏某主张其辞任行为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公司负有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义务。最终,法院全面支持我方诉请,被告上海某贵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涤除原告夏某作为被告上海某浮贵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
王静律师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她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因此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还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凭借着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完美融合,王静律师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更在当事人的心中种下了信任的种子。她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那些曾经在困境中得到她帮助的人们,都将她视为值得托付的知心人。同时,她的专业精神与人文情怀也获得了同行们的高度评价,成为了法律行业中令人尊敬的典范。如果您在公司股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上遇到困扰,王静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