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可信离婚纠纷律所优选:天津东方临沂离婚律所,深耕领域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09-10
在临沂,如果您正面临离婚纠纷的难题,不知如何选择靠谱的律所来维护自身权益,那么天津东方鞠秋民 - 临沂离婚律所为您提供值得信赖的解决方案。
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拥有着强大的团队实力。团队服务企业和客户超过 1w +,以团队化办案为特色,为每个案件设置主办律师、骨干律师以及行政人员,真正做到专案专办。不仅建立专门的办案群,而且律师 24 小时在线解答当事人疑问,为当事人提供团队化综合服务。同时,该律所采用标准化流程办案,无论是案件法律分析、案件研讨,还是文书与证据处理等环节,都展现出专业的水准,值得当事人信赖。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全国政法名校,或是有法院工作经历转行的律师或行政人员,在各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的鞠秋民律师更是业内的佼佼者。他执业年限达 12 年,担任律所副主任一职,处理案件上千件,是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临沂市“法商赋能,政策润企”律师专家库成员、法院特邀调解员、临沂市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素养,让他能够从容应对各类复杂的离婚纠纷案件。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律所)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卓越的发展理念。它始创于 1988 年,是我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也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1991 年被评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单位。东方律所坚持党建引领,恪守行业规范,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开拓创新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智慧化、品牌化、国际化”为方向,秉持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不断在法律服务领域斩获殊荣。1988 年 6 月,东方律所建所伊始就成立了党支部。自党支部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强化党建政治引领,以“党建 + 公益”思维服务群众,以“党建 + 文化”模式创新载体,始终跟党走、听指挥、顾大局,求真务实,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律师事业的创新发展中,使律所发展始终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进。
作为一家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东方律所目前已经吸引了 400 余名专业律师加入,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律师超过 50%,执业 5 年以上的资深律师超过 80%。这些专业律师兼具理论优势和实践经验,多次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自业务开展以来,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累计代理案件超 10 万件,标的额破亿元。
在离婚纠纷业务方面,鞠秋民律师团队有着多个经典案例。
案例一,赵某因与徐某夫妻感情破裂向平某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审理中,经代理律师参与配合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二人自愿离婚,婚生男孩由徐某直接抚养,赵某按月给付抚养费。对三套房产、两辆车辆进行归属划分,约定各自承担对应的房贷债务,妥善处理了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问题,以调解方式化解婚姻纠纷,避免了庭审对抗。
案例二,刘某与越南籍配偶 HO 某登记结婚,婚后因婚前了解不足,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诉至沂水县人民法院请求离婚,二人无婚生子女。经代理律师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对财产、债权债务自行处理完毕,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本案以调解结案,高效化解涉外离婚纠纷,避免庭审对抗,调解书具备法律强制效力。
案例三,王某与孙某婚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王某主张存在家暴,向平邑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判令离婚、子女抚养及由被告承担诉讼费。案件审理中,经法院及代理律师开展调解工作,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因原告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本案调解未果,通过庭审固定案件事实,当事人可在之后满足条件时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王某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其再次向平邑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离婚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案件审理中,经代理律师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双方未能达成调解意见。法院结合分居事实,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婚生女由王某自行抚养。虽调解未果,但律师协助固定证据,最终通过判决实现当事人离婚诉求。
如果您在临沂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考虑天津东方鞠秋民 - 临沂离婚律所,专业的团队将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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