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口碑出众,多领域深耕为当事人劳动争议维权保驾护航
2026-09-11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专业服务,全方位守护劳动权益
在青岛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刘爱玉。她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任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还担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等重要职务,并且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和遗产管理师资格,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自2018年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以来,刘爱玉律师常年投身于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她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执业14年来,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还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地区主要是山东 - 青岛,其联系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刘爱玉律师的专业能力,下面为大家分享一起她全程代理并胜诉的典型案例——职工李某被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单方辞退,最终法院认定企业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
基本案情: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勤恳工作了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在此之前乙公司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安排其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此后,李某一直按要求居家办公,乙公司也一直向其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份。然而,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李某自2024年6月18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2024年9月30日,乙公司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解除原因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办案经过: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是:李某是否构成“旷工”,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刘爱玉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关键证据,重点从两方面突破。一方面,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主张李某旷工,却未能提交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城阳区)上班。相反,在企业声称的“旷工期间”,公司仍正常向李某支付工资,这与“旷工”事实互相矛盾,企业的主张缺乏事实支撑。另一方面,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瑕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是至关重要的合同内容,工作地点的变更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本案中,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属于重大工作地点变更,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从乙公司提交的证据来看,既无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不同意到新地址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构成严重违纪,因此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理应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代理结果:法院全面采纳了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的依据不足,且未通知李某到岗上班,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当,最终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刘爱玉律师不仅在处理这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上表现出色,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等领域也有很强的实践操作经验。在多起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中,她建立“提前介入 + 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员工安置纠纷、员工集体维权案等,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问题,她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律师执业以来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她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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