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打劳动纠纷诉讼,靠谱律师王彪为您权益护航
2026-09-12
在陕西西安,当面临劳动纠纷时,许多人会陷入迷茫与无助。而王彪律师,就如同黑暗中的明灯,为当事人照亮维权之路。
王彪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是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他曾在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执业。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王彪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参与办理了众多劳动纠纷案件。
他曾参与咸阳某高校上百名后勤人员劳动关系转移的事务,还承办了某央企设计院、神木某煤矿、西安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数十名员工的劳动纠纷案件。他所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类型多样,涵盖了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与应诉、企业规章制度起草与修订、混同用工情况下劳动关系的处理、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争议、工伤认定及理赔、社保损失处理等大量疑难复杂问题。他总能为当事人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下面为大家分享王彪律师办理的几个典型案例。
在神木地区煤矿劳动争议案中,原告陕某矿业公司与被告张某存在劳动纠纷。张某 2016 年 10 月入职陕某矿业公司担任支护工,离职前月均工资 12407.39 元,但公司仅 2022 年起为其缴纳医保,其余社保长期欠缴。2023 年 4 月 15 日企业通知张某停工放假,张某当月 20 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口头辞退构成违法解除,索要赔偿金、补缴历年社保;企业后续陆续寄送返岗通知,主张张某无故旷工、按规章制度可无偿辞退,不愿支付经济补偿与补缴社保。仲裁裁决双方劳动关系 4 月 20 日解除,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指定时段社保。双方均不服裁决起诉至神木当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无充分证据证实企业口头违法辞退员工,但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属实,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38 条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合法;社保征缴归行政部门管辖,法院不予处理补缴诉求;核算工龄 6.5 年,判决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80648.03 元,劳动关系 2023.4.20 解除,驳回双方其余诉求,案件受理费由陕某矿业公司承担。
还有西安混同用工劳动争议二审案。上诉人 A 某实业公司与被上诉人张某存在纠纷,关联用工主体为已注销的优某信息公司。张某 2018 年 5 月入职 A 某实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9 年 7 月签署协商离职协议、同日与优某信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张某此后长期在原场地、原岗位工作,持续接受 A 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工作指派、日常请假审批、人事考勤与薪资对接,两企业注册地址一致、人员业务交叉混同。2023 年 5 月张某因单位克扣薪资提出被迫离职,起诉主张 2018.5 - 2023.5 和 A 某实业公司存续劳动关系,补发欠付工资差额、支付经济补偿金。A 某实业公司抗辩早已解除劳动关系,后续用工系张某与优某信息公司合作,与己方无关。一审认定两家企业构成混同用工,连续认定劳动关系存续,判令 A 某实业公司补足工资差额 4960.68 元、支付经济补偿金 29079.2 元;A 某实业公司不服上诉至西安中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如果您在陕西西安遇到劳动纠纷,不妨寻求王彪律师的帮助,他会以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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