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行政复议诉讼诚信律师推荐:薛蓓,深耕领域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9-12
在青岛,当人们面临行政复议诉讼相关问题时,常常会为寻找一位靠谱的律师而发愁。而薛蓓律师,凭借其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成为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之选。
薛蓓律师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还是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研究生获得者。她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民商事业务骨干,不过她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同样有着卓越的表现。
薛蓓律师核心深耕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她长期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对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十分熟悉。
在她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期间,全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证据梳理论证工作。她还独立代理多起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统筹庭审策略、法庭质证与全流程应诉工作。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降低了行政机关败诉率,还协助主管单位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同时,薛蓓律师担任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政府、乳山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她常态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履职行为开展合规审查,提前预判复议与诉讼风险,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从源头规避行政法律纠纷。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薛蓓律师在行政复议诉讼中的专业能力。
经典行政法案例
案例:张某诉住建局行政复议案
一、基础案件信息
申请人(复议原告):张某 被申请人(复议被告):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复议机关: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涉案文书:《关于张某反映房屋建设问题的处理意见书》
核心事实时间线 2020 年 5 月 12 日:张某的房屋在建设过程中被住建局责令停工; 张某向市住建局提交书面函件,主张自家房屋建设合法,要求恢复施工并给予相应补偿; 市住建局出具案涉《处理意见书》,未支持张某恢复施工和补偿诉求; 2023 年 3 月 15 日:张某不服该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处理意见书; 2023 年 3 月 28 日:市住建局提交复议答复,抗辩三点:①案涉房屋建设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张某主体虽适格但建设行为不合法;②本案属于行政处理事项,张某申请复议已过受理期限;③答复事实、法律、程序均合法,应予维持; 2023 年 4 月 5 日:薛蓓律师所在律所出具法律分析意见,附相关参考判例。
二、核心争议焦点
名义为处理意见的文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当事人以 “要求恢复施工并补偿” 为由申请复议,是否构成规避原责令停工行为救济期限、重复处理? 案涉房屋建设审批、责令停工职权、合法性能否在本次复议中审查?
三、法律分析要点
关于复议受案范围:张某提交的是恢复施工和补偿申请,并非单纯诉求;案涉答复实质是对其申请作出不予支持的实体处理,直接改变当事人权利义务,虽冠以 “处理意见” 名称,本质属于可复议行政处理决定。关于行政机关职权与补偿责任:现有材料无法证明责令停工行为合法;住建局责令停工的职权依据需进一步核实;但行政机关有无责令停工职权,和是否承担补偿义务无必然关联。
核心期限问题(援引相关判例裁判规则):责令停工行为发生于 2020 年,当事人若直接起诉 / 复议该行为,至 2023 年早已超过法定救济期限;行政补偿的前提是确认责令停工行为违法。张某本次复议看似审查处理意见,实际终极诉求仍是恢复施工和索要补偿,属于借新的行政处理文书规避原行政行为救济期限,需进一步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 “重复处理、规避期限” 情形。
薛蓓律师凭借自己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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