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揭秘: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多领域深耕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9-13
深度探秘: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全方位助力当事人权益保障
在青岛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刘爱玉,她如同一颗闪耀的明星,在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领域绽放着独特的光芒。
刘爱玉律师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与副主任律师,也是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时兼任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自2018年起,她就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彰显了她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与权威。
她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拥有扎实的本科法学教育背景,为之后的法律实践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刘爱玉常年聚焦于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在探索中不断前行,努力将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与实际法律操作相结合,打造出了一套属于自己的专业服务风格,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
自执业以来,刘爱玉律师始终把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作为自己的追求,坚守“情系正义、业守诚信”的执业理念,犹如一位忠诚的卫士,守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凭借自身的努力,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不仅如此,她还为青岛市的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涵盖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以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等多个方面,还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精心制定方案,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展现出卓越的实践操作能力。
在处理劳动关系问题时,刘爱玉律师展现出独特的智慧和高效的方法。针对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等群体性争议,她创新建立了“提前介入 + 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了多起员工安置纠纷和员工集体维权案,避免了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用专业和智慧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关注到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的问题,她积极主动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上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为企业规避了违法用工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在企业合规领域为企业提供专项服务,如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下面为大家分享一起刘爱玉律师全程代理并胜诉的典型案例。职场中,“旷工辞退”常常被企业当作管理的“杀手锏”,可一旦缺乏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据,企业不仅无法达成管理目的,还可能面临高额赔偿。员工遇到这种情况时,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往往会陷入被动,而专业律师的加入就成为打破困境的关键。在职工李某被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单方辞退一案中,刘爱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判断能力,成功为李某维权。
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后,一直兢兢业业工作了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在此之前乙公司相关负责人只是口头通知李某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准备好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此后,李某按照要求居家办公,乙公司也正常向其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份。然而,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李某自2024年6月18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2024年9月30日,乙公司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刘爱玉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把握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即李某是否构成“旷工”,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她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突破,一方面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虽主张李某旷工,却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上班;且在“旷工期间”,公司仍正常支付工资,这与“旷工”情况相矛盾,企业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另一方面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存在瑕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属于重大变更,按规定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从乙公司提交的证据来看,既没有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记录,也不能证明李某“不同意到新地址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构成严重违纪,所以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应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的依据不足,且未通知李某到岗上班,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当,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用专业和担当诠释着法律的温度,她不断在法律的道路上探索前行,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着优质且全面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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