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优质劳动争议律师推荐:华开建专注劳动争议案件
2026-09-13
陕西省榆林市劳动争议领域的专业之选——华开建律师
在陕西省榆林市的劳动争议法律领域,华开建律师凭借着多年的执业经验与专业素养,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选择。
华开建律师就职于陕西长谦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长丰大厦三楼。他有着12年的执业年限,本科学历资质,在劳动争议(主攻工伤与职业病)、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均有出色表现,尤擅长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案件。
华开建律师担任着诸多社会职务,他是榆林市司法局第一届重大行政决策暨行政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核专家库成员,被聘为榆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还是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第二届榆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法律顾问,同时担任第六届榆林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这些社会职务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让他在法律实践中能够接触到更广泛的信息和资源。
多年来,华开建律师在职业生涯中斩获了众多荣誉。2016年,他的《撞成植物人急需抢救费用 法律援助分期诉讼显智慧》获评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2017年,《劳动仲裁不受理 一审法院驳回诉请 法律援助张正义 二审法院改判胜诉》也获得了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的称号;2022年,他被聘为榆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以及榆林市司法局第一届重大行政决策暨行政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核专家库成员,同年还获评榆林市首届十佳公益律师。
在劳动争议领域,华开建有众多经典案例。比如某投资公司与姜某劳动争议再审案,再审申请人某投资公司与被申请人姜某就劳动关系及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姜某履职受伤治疗后,公司后续出具书面劳动关系终止确认文书。姜某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劳动仲裁,未超过仲裁时效。由于公司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始终未与姜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原审判令该公司承担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责任。公司申请再审,主张姜某属工伤应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原审不应支持双倍工资,并提出仲裁时效抗辩。最终法院经审查认为劳动关系终止时间、仲裁时效、双倍工资认定均符合法律规定,驳回了公司再审申请。
还有吕某与某建筑公司工伤待遇纠纷一审案,原告吕某受雇于该建筑公司从事木工岗位,施工高处作业时摔伤,受伤后未再提供劳动。人社部门认定吕某构成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评定为十级伤残并确认四个月停工留薪期。此前仲裁驳回吕某确认劳动关系请求,诉讼中公司抗辩不存在劳动关系,全部工伤待遇诉求不应支持。法院审理认为即便无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生效后,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仍应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责任。法院结合工资流水核算吕某工资标准,对各项赔偿进行了合理认定和判决。
另外,田某与某采矿工程公司工伤劳动争议一审案中,被告田某入职公司担任支护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被评定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双方私下签订赔偿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4万元赔偿款。之后田某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完整工伤保险待遇,公司起诉至法院,主张已签一次性赔偿协议不应再赔付。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仍有权申请劳动仲裁,协议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法定工伤赔偿义务,最终参照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算各项工伤待遇,扣除已付赔偿款后作出判决。
华开建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知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为众多当事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维护了合法权益,在陕西省榆林市的劳动争议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