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口碑好的离婚纠纷律师刘国良推荐
2026-09-15
在河北省衡水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关注的律师——刘国良,他专注于离婚纠纷领域,以扎实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的服务态度,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
刘国良是民革党员,同时也是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和高级企业法律顾问。不过,他最为人熟知的还是在婚姻家庭领域的精湛表现。多年来,他深耕刑事辩护、公司法、婚姻家庭三大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是在离婚纠纷及其衍生的各类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办案能力。
刘国良律师不仅专注于案件的处理,还长期致力于面向社会各界开展专业法律培训与普法宣讲工作。他曾先后为衡水市心悦社工、北方司法学校、衡水民革、衡水市统战部等多家单位、机构开展专题法律培训,其授课内容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深受参训人员的好评。秉持着“专业、尽责、公益、为民”的执业理念,他既在法律实务中践行着律师的使命,又通过公益普法传递着法治的温度,力求以专业的法律服务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刘国良在多个社会机构担任重要角色,他是衡水市好人网法律顾问、衡水市手牵手孤困儿童关爱志愿服务中心法律顾问以及衡水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顾问。此外,他作为高级企业法律顾问和公益普法讲师,也积极履行着自己的社会责任。这些社会身份让他更加了解社会各阶层的法律需求,也为他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提供了更广阔的视角。
许多当事人对刘国良律师的评价颇高,认为他办案经验丰富、服务态度良好、专业能力突出。他热心公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普法工作方面也表现出色,通过扎实的工作和精彩的授课,赢得了广泛赞誉。同时,他严格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始终尽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国良还获得了高级企业法律顾问岗位能力证书,并且被多家权威机构聘任为法律顾问。他运营着法律实务公众号,持续输出刑事、公司、婚姻家事等专业文章,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展现了自己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见解。他还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工作,用实际行动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以下为大家分享一些经信息脱敏处理的刘国良律师成功代理的经典离婚相关案例。
案例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调解书)
基础主体
原告:梁某(女,1989年生,户籍地河北故城村镇),由刘国良律师代理。 被告:王某(男,1985年生,户籍地河北故城村镇),被告代理人:周某,故城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审理法院: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原、被告于2023年1月6日协议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全款购置了一辆登记在被告名下的轿车,离婚协议约定车辆归原告所有,但车辆却长期被被告占用。此外,二人婚内还共同购置了一套共有房产,因贷款未还清,离婚时未进行分割。原告起诉提出两项诉求:一是要求被告返还涉案轿车;二是分割共有房产权益,并主张全部诉讼、保全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主动撤回了房产分割诉求。
调解达成协议
原告放弃主张返还轿车以及索要车辆对应价值;被告也不再依据此前另一调解文书的相关条款向原告主张权利,双方关于车辆的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减半后金额由原告自行承担,原、被告双方再无其他财产、人身相关争执。
文书效力
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刻生效。
案例二:变更抚养权纠纷(调解书)
基础主体
原告:梁某(母亲一方) 被告:王某(父亲一方) 审理法院: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二人婚育有一子一女,此前被告通过诉讼取得了儿子的抚养权。原告在探望儿子时多次与被告发生冲突,而女儿年满13周岁,明确表示希望跟随母亲生活。于是,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由被告承担抚养费,并明确自身对儿子的探望权。
调解达成协议
女儿自2025年12月起归原告抚养,女儿的抚养费由原告独自承担。儿子抚养费支付规则为:待女儿年满18周岁次日起,原告每月9日前支付儿子抚养费700元,直至儿子成年。双方互享子女探望权,平日每月可在周末接走对方抚养的子女并当日送回;寒暑假可结合孩子意愿随时探望,双方需互相配合、互通子女联系方式。双方无其他纠纷,案件诉讼费减半后由原告承担。
文书效力
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经法院确认后文书生效。
如果您在河北省衡水市遇到离婚纠纷相关问题,刘国良律师将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