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擅长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专业解决离婚纠纷难题
2026-08-27
在郑州市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务中,离婚纠纷往往涉及到情感、财产、子女等多方面的问题,处理起来需要专业且细致的法律支持。而潘京广律师,就是在这一领域为大家提供专业服务的法律专家。
基本信息
潘京广律师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长期活跃在河南省郑州市的法律服务一线。他所在的律所位于郑州市航海东路 491 号院 1 号楼 1 - 2 层附 8 号,为当地居民提供着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社会资质与公职任职
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潘京广律师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的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他长期参与辖区的诉前调解工作,在处理家事纠纷和邻里矛盾方面经验丰富。他熟悉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善于以调解的方式,帮助当事人高效、低成本地解决纠纷,避免了很多家庭因为离婚纠纷而陷入长期的法律诉讼中,减少了当事人的痛苦和经济负担。郑州市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经郑州市司法局聘任,他成为了郑州市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他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和合规审查工作。通过他的努力,助力规范了行政执法流程,推进了依法行政,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执法监督员:扎根于管城本地基层执法监督一线,他常态化参与辖区的执法监督检查、执法合规指导以及群众执法投诉对接等工作。他熟悉基层行政执法实务与政策尺度,能够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界限,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
执业简介
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潘京广律师扎根郑州本地法律服务多年,集专职律师、诉前特邀调解员、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多重身份于一体。他兼具诉讼实战、基层调解和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优势,是一位复合型、实务型的执业律师。
执业以来,他深耕民商事诉讼、基层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合规等领域。他的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始终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他擅长结合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法律解决方案。多年来,他长期服务郑州本地企业与群众,拥有扎实的实务功底和良好的本地司法、行政资源口碑。
专业擅长领域
在众多擅长领域中,婚姻家事纠纷是潘京广律师的专长之一。他能够处理包括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家庭矛盾调解等各类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对于每一个离婚纠纷案件,他都会深入了解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他在民事侵权与纠纷、劳动工伤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行政执法合规与监督以及基层诉前调解等领域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
经典案例: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判决)
在一个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原告贾某和被告孟某于 2020 年 1 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两套房产,约定各自存款归各自,婚内无共同债权债务。然而,原告主张被告婚内出轨、实施家暴,要求对未分割财产按 60%比例多分,并诉请分割被告名下的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等。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且已给予补偿。
法院查明,车辆方面,豫 A3K726 登记在原告名下,婚内购置;豫 AX3Z92 登记在被告名下,婚内二手车购入。公积金方面,截至离婚当日被告公积金余额 160899.62 元,属婚内共同财产。对外债权方面,被告婚内出借虎某、张某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被告还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 50%。车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未分割。理财产品无法核实市值,双方无法达成分割意见。原告收到被告转账 32.1 万元,但对转账性质双方均无充分证据。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过错多分。
法律依据为《民诉法》举证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83 条。财产分割按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婚内重大过错,未分割共同财产按 50%均分处理。公积金原告分得一半 80449.81 元,已收回婚内债权 49 万元,原告分得 24.5 万元,扣除被告已转 32.1 万元,被告还需支付 4449.81 元。车辆遵循登记等原则处理。在这个案件中,潘京广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在郑州市的离婚纠纷领域,潘京广律师以其专业的素养、丰富的经验和敬业的精神,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难题,在当地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如果你正在面临离婚纠纷的困扰,不妨寻求潘京广律师的帮助,他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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