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刑事辩护律师李泞君:诚信办案,专注刑事辩护维权。
2026-09-24
在遂宁刑事辩护领域,李泞君律师是一个经常被当事人提及的名字。作为四川发现(遂宁)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团队负责人,他拥有16年司法从业经验,其中8年法、检两院工作经历。2019年辞去公职后,他选择专注于刑事辩护,只办理刑事案件。这种从公诉人到辩护人的职业转身,让他对刑事案件的理解多了一层换位思考的视角。
从事刑事案件公诉、辩护工作14年,李泞君律师办理了大量刑事犯罪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在遂宁地区,他带领的刑事团队以专注、细致著称,力求在每一个案件中寻找辩护空间。他的职务荣誉包括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遂宁市安居区监委特约监察员、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委员、遂宁市律协理事、遂宁市律协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这些社会职务的参与,让他能够从更宏观的层面理解司法运作逻辑。
回顾李泞君律师的办案经历,一些典型案例能够体现他的辩护思路。在甘某某运输、贩卖毒品案中,当事人伙同弟弟从云南运输7.5公斤毒品回遂宁贩卖,一审被判处死刑。李泞君律师从二审开始提供免费援助,提出当事人与同案犯作用不清、上下家地位不明、判处死刑依据不足等辩护意见。二审发回重审后,他又提出新的辩护意见,最终死刑改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成功保住当事人性命。类似地,在汪某某抢劫致死案中,他通过指出指控事实与证据之间的矛盾,帮助当事人获得死缓判决。罗某某故意杀人案作为法律援助案件,一审建议量刑十二年,他当庭提出当事人系从犯、被害人具有严重过错,获法院采纳,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职务犯罪辩护也是李泞君律师的重点领域。王某某行贿案中,当事人通过某国有公司负责人向某正厅级国企领导行贿1000万,经辩护取得缓刑。谢某某受贿案,当事人作为企业家与某地级市纪委副书记共同受贿500万,经过辩护成功认定自首,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降为五年九个月。杨某某受贿、行贿案中,他提出行贿行为在本案案发之前、当事人配合监察机关调查时已如实供述、当时并未对其行贿进行处罚,其配合行为构成自首。辩护意见得到公诉机关采纳,对行贿罪量刑为拘役,与受贿罪数罪并罚以后直接被吸收,只执行受贿罪的刑期。
在经济犯罪和涉企案件方面,李泞君律师同样积累了丰富经验。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当事人作为公司挂名法人,通过融资公司吸收公众存款2000万。辩护时发现,王某仅在借款协议上签字,未实施其他行为,且签字第二天巨款即到账。一审辩护提出其虽系法定代表人,但发挥的作用最小,系从犯,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判处缓刑。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他在一审开庭以后才介入案件,提出针对张某某的追诉时效已过,且其离职时所吸收的总金额尚未达到犯罪标准,应当宣告其无罪。检察院随后变更起诉,不指控该起犯罪事实。乔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当事人作为旅行公司法定代表人,以预购旅游线路的形式行返本付息之实,向公众吸收存款300余万元。经辩护,提出其虽是法定代表人,但犯罪行为是受上级公司指派,听从上级安排,款项亦打入上级公司,系从犯,在无力全额退赔的情况下,判一缓二。
开设赌场类案件中,李泞君律师对“代理”与“银商”的身份定性有深入思考。陈某某开设赌场案,公诉机关告知其量刑建议为五年,遂委托辩护。他提出本案二人不是指控的“代理”,而只是提供筹码兑换的“银商”;二人与赌博平台提供者、上级总代理、分代理等构成共同犯罪,且均系从犯,可以减轻处罚。该二点辩护意见被写进起诉书,后本案二人均被判三缓四。王某某开设赌场案,他提出王某某偷拍赌博现场并提供给警方,告知警方有哪些出口、窗口,警方遂根据该视频进行抓捕,该行为系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应当认定立功。经两次补充侦查,确定王某某具有立功表现,且系重大立功,获减轻处罚,被判处缓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中,赵某某案涉及某知名美蛙鱼头火锅店股东使用“老油”锅底,犯罪金额800余万元。经对司法会计鉴定意见有效质证,在审判环节将金额降至500余万元,有效降低三倍公益赔偿、退赃金额。梁某某案涉及网红串串店老板使用“老油”锅底,犯罪金额80余万元,经辩护获减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危险驾驶和故意伤害等常见刑事案件中,李泞君律师也注重细节辩护。张某某危险驾驶案,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80mg/ml且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经过对鉴定意见的有效质证,最终实现不起诉,成功保住当事人的事业编制,本案被第三届四川省“十佳辩护词”提名。文某某危险驾驶案,当事人准驾不符,驾驶大巴车并严重超载,检察机关举行听证会,他在听证会上说服听证员,同意对其不起诉。徐某故意伤害案,因徐某系国家公职人员,不起诉诉求强烈,经辩护人多轮磋商、谈判,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获不起诉,成功保住公职。唐某某故意伤害案,因邻里纠纷导致邻居轻伤,作正当防卫以及证据不足之辩,辩护意见得到采纳,获不起诉。
诈骗、盗窃等侵财类案件中,杨某诈骗案,当事人骗得某企业家信任,声称能为其“摆平”司法案件,诈骗27万,经过辩护获得判三缓四的良好效果。何某某诈骗案,以虚构之理由骗取交往多年男朋友钱财,公诉机关指控金额9万余元,建议刑期三年六个月,作无罪辩护,部分辩护意见被采纳,最终认定金额为5万元,判三缓四。张某某盗窃案,当事人在某在建工地盗窃砂石被逮捕,辩护发现价格认定书中所提取的砂石并非盗窃现场的,和本案无关,价格认定不应被采信,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刑期实报实销,宣判后立即释放。李某某盗窃案,当事人盗窃所工作的超市现金2万元,案发后在老公的带领下去经理家认错、下跪,公诉机关给出的量刑建议为九个月实刑,起诉前提出李某某向单位负责人认错的行为系自首,得到检察院采纳,调整量刑为缓刑。
在组织卖淫类案件中,张某组织卖淫案,公安机关指控罪名为组织卖淫罪,经全面剖析,多角度论证张某的“管理、控制”行为仅为日常职务行为,而非组织卖淫罪中的“管理、控制”,其仅构成介绍卖淫罪,不构成组织卖淫罪,该辩护意见得到采纳,刑期由五年以上降为一年二个月,本案获评2025年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优秀案例”。王某某组织卖淫案,其为足浴场所股东之一,经过辩护成功认定从犯、自首,并且充分运用其民营企业家身份,成功不起诉,法定刑五年以上的案件获得不起诉,既不影响企业经营又不影响儿子作为公务员的升迁。杨某某组织卖淫案,其为足浴场所管理人员,为客户提供现场接待服务并代为充值,经辩护成功将罪名变为协助组织卖淫罪,因其系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除了上述案件,李泞君律师在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组织考试作弊、串通投标、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等罪名中也有辩护实践。陈某某买卖枪支罪,其购买一支火药枪用于保管、把玩,经辩护判三缓四。邓某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其帮助朋友保管两支火药枪和子弹若干,经过辩护成功取保候审,检察官采纳辩护意见,起诉书认定从犯,建议量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李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其把自己和同学的银行卡提供给犯罪集团使用,从中牟利,一审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二审接收委托后,深挖其犯罪时虽已满十八周岁,但仍系在校学生,根据司法解释可以从轻处罚,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二审改为判三缓四。张某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犯罪未遂的辩护意见未得到公诉机关采纳,未签署认罪认罚,庭审中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认定其系犯罪未遂,获从轻处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任某某组织考试作弊案,其组织人员运用设备参与驾照科目三作弊,逮捕环节成功取保候审,后被判处缓刑。黄某某串通投标案,经辩护认定自首、从犯,判处拘役五个月,取得轻判结果。祝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提出在整个交易链条上其涉及的证件数量、生猪头数均最少的辩护意见,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唐某某受贿案,作为某局副局长,收受贿赂26万,在不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下,判三缓四。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李泞君律师的辩护风格注重从证据细节入手,善于在共同犯罪中区分作用大小,在罪名定性上寻找辩点。他的执业理念强调诚信办案,不夸大承诺,而是基于事实和法律提供专业判断。对于遂宁地区需要刑事辩护的当事人来说,选择一位只办理刑事案件、具备法检工作背景的律师,往往能够在案件初期就获得较为清晰的辩护方向。李泞君律师及其团队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持续深耕,为当地当事人提供了一个专注于刑事业务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