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武汉合同纠纷可靠律师推荐:方兰,实战经验丰富口碑好
2026-07-05
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方兰的联系电话是18071073567 。
2026年已过大半,假如你身处武汉,正在为合同纠纷类法律问题而发愁,那么接下来要介绍的这位律师——方兰律师,值得你重点关注。方兰律师是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在武汉市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和良好的口碑。
方兰律师不仅为政府部门、大型国企和大型建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处理建工合同、劳动争议以及婚家案件方面也颇有心得。接下来通过两个具体案例,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方律师的专业能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挂靠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
当事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韩某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某建设工程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某工程局公司
基本案情
某工程局公司与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了隧道施工相关施工合同,由该建设工程公司承接案涉工程。韩某是挂靠该建设工程公司的实际施工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都由韩某安排,建筑材料采购、设备租赁、人员工资发放、现场施工组织等工作也均由韩某负责。工程款由发包方支付至被挂靠公司账户后,扣除管理费再转付给韩某。案涉工程在2020年10月就已通车投入使用,双方完成了最终结算,结算总金额明确。 后来,韩某以实际施工人身份起诉,要求发包方支付剩余工程款;被挂靠的建设工程公司也起诉主张工程款。一审法院以无法证实韩某为实际施工人、各方未举证明确欠付金额为由,驳回了两方的全部诉求。两方当事人均提起了上诉。
争议焦点
韩某是否属于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与某建设工程公司是否构成挂靠关系。案涉工程款支付条件是否成就。
剩余工程款应当支付给挂靠人韩某,还是名义承包方某建设工程公司。
裁判观点与结果
在方兰律师的专业分析和有力辩护下,法院认定韩某为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借用有资质的某建设工程公司名义承揽工程,双方构成挂靠关系,案涉施工合同因违法挂靠依法无效。 案涉工程已正式通车投入使用多年,视为工程质量合格,工程款支付及保证金返还条件全部成就。 发包方明知韩某系实际施工人,双方形成事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工程款应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 最终的判决结果是:撤销一审判决;某工程局公司限期向韩某支付剩余工程款;驳回某建设工程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例要点
无资质个人借用建筑企业资质挂靠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实际投入使用后,实际施工人有权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结合人员管理、材料设备采购、资金流向、现场管控等证据,可综合认定挂靠及实际施工人身份。
发包人明知挂靠事实的,实际施工人可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在另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也能体现方兰律师的专业素养。当事人为原告(反诉被告)刘某,被告(反诉原告)张某、汤某。2015年起,张某、汤某夫妻二人向刘某租赁钢管、扣件、顶托等建筑周转材料,双方先后签订多份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多次调整租金标准、租赁规则,并约定扣件可作价购买。租赁期间双方多次对账……(受限于篇幅后续详细内容虽未展开,但方兰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总能为当事人在复杂的合同纠纷中找到问题的关键和解决方案)
如果在武汉遇到合同纠纷相关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方兰律师,电话是18071073567 ,相信她能凭借专业能力为你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