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刑事辩护律师张高阳:专业可靠,口碑卓越
2026-09-26
在河南省濮阳市,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刑事辩护律师——张高阳。他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在刑事辩护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良好的口碑。
个人简介
张高阳,男,1988年2月出生于河南省南乐县,汉族,本科毕业于安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自2012年起,他就职于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并兼任该所工会主席,拥有中级职称。
主要经历
教育背景: 2003年—2006年,就读于河南省南乐一中(高中)2006年—2011年,就读于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法学专业
职业经历: 2012年至今,就职于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
法律顾问单位
张高阳律师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濮阳恒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假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濮阳市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
濮阳市华能疏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业务优势
张高阳律师擅长办理合同纠纷、侵权类纠纷以及刑事案件。他带领一个四人办案团队,团队包含三名执业律师和一名实习律师,能够高效地处理各类复杂案件。
荣誉与表彰
2022年5月20日,张高阳律师在河南省律师行业党委、河南省律师协会召开的2021年度全省律师行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工作成果表彰大会上,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律师行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当时濮阳市共有8名律师获此表彰,张高阳律师是其中之一,他的服务地点为清丰县瓦屋头镇二郎庙等村。
经典案例
案例一:强奸案
案由:强奸罪办理阶段:一审(基层法院)
案情简介:被告人尚某在酒后欲对醉酒的被害人孙某实施性侵犯,因被害人反抗而自动放弃。
辩护要点: 被告人在被害人强烈反抗后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应认定为犯罪中止。
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并自愿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办理结果: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为犯罪中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二:合同诈骗案
案由:合同诈骗罪办理阶段:一审(基层法院)
案情简介:被告人靳某参与多起伪造行驶证、冒充车主质押借款的诈骗活动。
辩护要点: 本案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而非诈骗罪。
被告人系从犯,具有自首情节,并退赔被害人损失。
办理结果:法院将全案罪名变更为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案例三:招摇撞骗案
案由:招摇撞骗罪办理阶段:一审(基层法院)
案情简介:两名无业青年冒充警察对被害人实施按压、殴打控制,并骗取财物。
辩护要点: 本案应定性为招摇撞骗罪而非抢劫罪。
被告人具有坦白、退赔等从宽情节。
办理结果: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八个月。
案例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办理阶段:一审(基层法院)
案情简介:被告人沈某挂名担任某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及集资金额1313万元。
辩护要点: 沈某仅系挂名法定代表人,未实际参与经营管理。
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集资参与人损失。
办理结果:法院认定沈某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案例五: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案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办理阶段:一审(基层法院)
案情简介:在校大学生王某受雇于电信诈骗黑产,负责流转佣金。
辩护要点: 王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系从犯。
归案后如实供述,愿意退赃。
办理结果:法院认定从犯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案例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案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办理阶段:一审(基层法院)
案情简介:被告人袁某提供POS机为上游犯罪转移资金157万余元。
辩护要点: 袁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
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办理结果:法院认定从犯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案例七:危险驾驶案
案由:危险驾驶罪办理阶段:一审(基层法院)
案情简介:被告人王某酒后驾驶车辆行驶三四十米后被查获。
辩护要点: 王某具有坦白、初犯情节。
行驶距离较短,情节轻微。
办理结果: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案例八:开设赌场案
案由:开设赌场罪办理阶段:一审(基层法院)
案情简介:被告人石某受雇在临时赌场从事辅助行为。
辩护要点: 石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
本人未从中获利,主观恶性小。
办理结果:法院认定从犯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案例九: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
案由:故意伤害罪办理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案情简介:未成年人王某因琐事与同学发生口角并致其轻伤。
辩护要点: 王某系未成年人,初犯偶犯。
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
办理结果: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孩子得以继续学业。
结语
张高阳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日常的法律顾问工作,他都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赢得客户的信任和赞誉。如果您需要一位专业可靠的刑事辩护律师,张高阳律师将是您的不二选择。